Re: 請問”換腎”有牽涉到什麼倫理問題嗎?
※ 引述《ssuchun (Fletcherman@LAB)》之銘言:
: 你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個論點的人,自然我也不是第一個提出以下質疑的人
: 先是一個小小的邏輯問題。
: 「不反對」與「贊成」是不是同義字?
我相信在這個問題上 我們有一樣的答案
他們並不是同義字
(當然 也可以透過解釋讓他們變成同義字)
: 另外一個是用功利主義來推論行為好壞的醫學倫理問題
: 提供器官給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的好處,跟安撫家屬的情緒反應的好處,
: 此兩者,在我們這個社會裡,哪一個比較重要?
回到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在此採用戴華教授所推行之翻譯
效益主義在做決定的時候
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作為判斷依歸
通常以這個標準來說
dissent的方式可能勝出的機率較大
同樣的
若要考慮您所指稱提供器官給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的好處,跟安撫家屬的情緒反應的好處
則縱使是採取consent的方式
依然會面臨這個困境
但若將場景拉回台灣
由於台灣社會文化的因素
普遍認為「留全屍」的想法之下
要推動器官捐贈仍屬不易
(當然現在也有許多醫療機構會在取出後在體腔內填充物品之後縫回
但仍衝擊許多民眾之價值觀與想法)
遑論現在就推動dissent
然而目前器官捐贈市場的供給遠遠小於需求
以本議題的開端 捐腎為例
台灣洗腎人口比例不敢說高居第一 但也足以傲視全球了 -.-
如何在社會能接受的狀況下增加供給
的確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究的議題
我所提出的論點
在於在支持與否的光譜上
有動力主動尋求簽署器官捐贈卡者畢竟屬於少數(在目前台灣社會)
透過勸募的方式 願意簽署器官捐贈者的pool是比較大的
(所以如果有人走近 來說明並要求簽署 則他們願意簽署)
我相信還有更大的pool 是願意捐贈但動力沒有那麼強的
(這類型基本上和上一類非常相似 只是不見得有遇到有人來勸募
或者參加到類似活動)
如果透過dissent的方式 這一群人就能夠成為未來器官捐贈的來源
在保障自主權的觀點上
我還是認為是否捐贈器官的決定屬於個人
因此需成年才能決定是否捐贈
未成年人必須透過父母親同意的方式
對於成人
從年滿20歲起
任何時間都能夠透過「書面」的方式表達拒絕捐贈的意願
(書面的目的在於證明)
為求方便 也可以像本票一樣 就算寫在過期報紙上都算
當然我也相信這些想法還有諸多不成熟之處
也像我前面講的
目前在台灣要推行也還有困難
但縱使如此
相關的討論仍然值得繼續進行
透過更多的思辯或許才能找出一個更為有利的器官捐贈方式
: 前一個有答案,
: 後一個爭論不休,沒有止境......
: 當你仔細聽聽反對的人的講法,不要急著幫他們戴帽子,
: 你自然會發現,你的理論還是存著難以解決的缺陷。
: ※ 引述《shydream ()》之銘言:
: : 喔還有屍體捐贈來源的問題
: : 就是....
: : 有沒有可能增加自願捐贈的辦法
: : 我一直在想說有沒有可能乾脆把政策改一下
: : 凡20歲以上 沒有簽署「不同意捐贈」的人
: : 通通當作視為同意
: : 20歲以下則依然需要取得父母同意
: : 因為我一直在猜想 有些人可能不反對捐器官
: : 可是也沒有什麼動力特別跑去簽器官捐贈卡
: : (話說有簽跟最後家屬同意要捐到目前為止還是家屬意願為主)
: : 但是如果今天是擬制同意的話 來源應該會增加吧吧吧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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