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換腎”有牽涉到什麼倫理問題嗎?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Getting Older)時間17年前 (2007/05/08 23:5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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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ydream ()》之銘言: : 透過機構的配合就可以解決相當多的部分 : 包括就業健檢、入學體檢等規定的健康檢查 : 或者要求醫療機構在初診時(或推動後病患第一次就醫)還是可以廣泛的取得同意 : 來作為由consent逐漸邁向dissent的方式 就業健檢, 入學健檢的資料, 如果由公正的第三方來保管與審查, 做為保障職工與學生的權益, 在倫理上還有其正當性. 但是如果職工或學生拒絕接受的話, 也應該停止執行. 你講到這可以 "廣泛的取得同意", 甚至從 "consent逐漸邁向dissent", 我就沒有辦法認同了. 現在大家只是沒有思考或接觸自身權益的論述, 或者屈服於權威, 或者對應有權益不感到重要而未爭取, 這樣的現況不能做為 consent vs. dissent 的論據. 再看看現況吧, 有部份的機構讓雇主或資方知曉了員工的健康情況, 這樣就直接侵害了個人的健康隱私, 也造成潛在歧視的風險, 隱私當然不必是 '無限上綱' 但是這些資料不應該落入上司的手中. : 需要器官移植的人 在群體裡你的認知是少數 : 可是也別忘了照顧他們的家人所付出的心力 還有相關的社會成本 : 以及社會所投注的醫療成本 器官捐贈的確有其貢獻, 但是你要怎樣來 '計算' 這個貢獻? 口口聲聲說 '成本' 的時候, 我就要問這個成本你要怎麼算法? 換過來看捐贈者這邊. 假使一個人的身體也可以視為一種 '財產' 在人死後, 身體就成為 '遺產'. 你認為這種遺產, 政府可以強制收走嗎? 一般的遺產稅率都還有減免額度和最高稅率呢. 那我們是不是也把人的身體做為商品, 估個價然後不想捐的可以花錢來換? 如果不從徵稅的角度來看, 一個人想把遺產分配給誰都可以事先立遺囑. 而遺產的繼承人也就有權決定遺產的使用和處份方式. 今天家屬不想捐出器官, 政府可以硬是拿走嗎? 如果不把身體當成遺產, 那所有權就還是原來那個人的, 本人不同意時可以硬拿嗎? 也許我們要這樣看, 身體是個人的, 可是國家要來 '抽稅'. 抽你一個 '腎' 還是 '心' 還是 '眼角膜' 當稅. 最好可以抵免遺產稅. 這樣就皆大歡喜了嗎? 那心臟可能要算貴一點. 還是腎要算貴一點? -- 人生而孤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4.82.1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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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心臟貴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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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了,我可以不需要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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