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可以改一下版名嗎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borgcube (我們的愛...~~唉唉...N)時間17年前 (2008/01/30 01:56)推噓2(2推 0噓 41→)留言43則, 4人參與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Highwind (小羊回來了)》之銘言:
: ※ 引述《bookmost (小菜一盤)》之銘言:
: : 到現在印象最深的話就是這邊主任講的話
: : "藥師必須要有更專業的知識,在工作上要有更多無法讓人取代的位置"
: : "要讓民眾知道藥師不只是包藥的那個人而已"
: : 我忘了是在那本藥相關刊物上看到,好像有醫院之前不想請藥師
: : 結果後來發現,請藥師的效益比沒請藥師的效益還要高
: : 如果藥師只是單純醫師開處方後拿藥發藥,那根本沒必要請藥師
: 才怪
: 藥師做dispensing動作時是負法律責任的
: 如果隨便請人,給錯了工讀生坐牢還是醫生賠錢?
第 15 條 藥師業務如下:
一、藥品販賣或管理。
二、藥品調劑。
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之監製。
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
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
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除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亦得經由修
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為之;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
主管機關定之。
藥師得販賣或管理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
前項所稱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之範圍及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4 條 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藥師業務者,處新臺幣六萬
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醫師要不要賠錢我是找不到法條拉!
如果是藥師的話,不用坐牢..罰錢而已...國考會考!
: : 就是因為有其他相關的專業知識
: : 藥師才會有藥師的地位
: : 講白點
: : 今天就是你有那個位置的份量
: 可以提升質量
: 但要認清包藥這項工作專業外的層面
: 就是這項疏失是有責任的
: 政府必須立法給予認證已明其法律責任與執業限制
第 17 條 藥師調劑,應按照處方,不得錯誤,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
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
已經有規定!
: 簡單說因為牽涉坐牢賠錢,所以對象要明白
第 22 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二條
至第十四條或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不用坐牢..
兩千塊到一萬塊...一個禮拜的薪水就飛了!
: 專業知識先放一邊
: 你再強也不能開醫令
: 就像藥劑生不能調劑管制藥一樣
: 他是老師所以當然是這樣跟你講
: 這是他的責任
: 我的看法是藥師只做dispensing不會被取代
: 為什麼不會,因為再萬能的機器人能幫你調劑不會替你坐牢
只作dispensing絕對會被取代
因為機器包的比你快,而且他還不會邊包邊罵醫師處方開的爛還嫌薪水少
而且國外的藥師根本不包藥的
包藥是助理的事情,藥師負責的是管理、check與衛教,是用你所謂可以放在一邊的專業知識賺錢
在國內藥師助理制度還沒開始的情況下,包藥是目前台灣藥師主要的工作
但是絕對不是唯一的工作!你以為揀揀藥就能拿一個月五萬塊的薪水
那是因為現在有法律在保護你,哪天法律又改成不利於你的話怎麼辦?
法律這種東西不是死的,要修要改有什麼難的..這幾天不就再吵什麼政治獻金買收立委
所以想靠著一輩子dispensing賺錢的話..
: 如果開放非藥學生考照會不會被取代就很難說
如果藥師還是這樣不求進取
只想一輩子關在籠子後面配藥,不願意..甚至沒有能力向民眾展現我們的專業價值
我可以很肯定的跟你說一定會被取代!
看到這一串文章的意見
其實我覺得對藥師團體的前景感覺很憂心
看人家醫學生!對自己的專業的價值的捍衛的一致性(對於媒體的扭曲報導、健保制度的不公等議題上)
自己人對於自己是什麼的認識都如此的模糊不清跟分歧
更不用談到民眾對於藥師的角色的認識以及需求要到怎樣的程度了
我一直認為藥師是個奢侈的醫療照護角色
只有當民眾對自己的健康的重視程度(甚至是經濟能力)到達某一種程度後才會漸漸突顯出來對藥師的需求
所以台灣現在的環境,民眾其實對藥師不會有如同歐美一般的高要求
也就造就了一群覺得我要包好藥就可以天下太平坐擁高薪的藥師出來
我也不知道台灣未來是不是真的會走向國外那樣的高水準
但是至少我知道可以朝那個方向去努力,其他的人想怎樣..我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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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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