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師開藥超劑量 病童中毒死
※ 引述《diezoo (如 N )》之銘言:
: 新聞
: http://tinyurl.com/595oxp
: 【王吟芳╱高雄報導】
: 男童戴璋杰前年因癲癇發作,被送到高雄長庚醫院小兒科,
: 沒想到,主治醫師黃立同及住院醫師羅貿鴻以癲癇藥物「帝拔癲」治療時,
: 竟疏未注意,開立超過合理劑量近百倍的藥量,
: 導致戴童在給藥第三天就因急性帝拔癲中毒死亡。
: 檢方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黃、羅兩名醫師起訴。
: 辯「沒試就沒機會」
: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兩醫師雖辯稱「用藥時就知道過量,
: 但當時判斷沒有其他救治方法,沒有試就沒機會」;
: 但檢方依衛生署醫審會鑑定兩醫師有過失的報告,
: 認為兩醫師未賠償被害家屬,且多次當庭表示願和解,
: 事後卻又反悔指金額過高,顯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 而小兒科名醫黃立同昨手機未開,醫師羅貿鴻也聯絡不上,
: 兩人透過長庚表示,靜待司法調查。
: 前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就讀岡山兆湘國小一年級的戴璋杰,
: 因突發抽搐昏倒送醫,高雄長庚急診判定是癲癇發作,
: 黃立同及羅貿鴻救治後,戴童病情有好轉,
: 但住院一周後因戴童多次發作,
: 兩醫師決定以Depakine(中文俗名帝拔癲)治療。
: 檢方查出,兩醫師疏未注意用藥劑量,需維持在每公斤體重、
: 每小時血中藥物濃度只能1mg(毫克),以戴童體重三十公斤,
: 維持合理劑量應為"30~150mg/hr"且當時情況並非不能注意,
: 兩醫師竟先後開立166.7mg/hr、3200mg/hr、3000mg/hr、3000mg/hr、
: 1800mg/hr的藥,導致戴童於十月二十八日因血中帝拔癲濃度超高,
ADULT 10-15mg/kg/day MAX:60mg/kg/day
30*60/24=75mg/hr 未啥合理劑量是30-150hr 記者不懂裝懂媽?
。戴童母親昨強忍悲痛說:「我打不贏官司也沒關係,
: 你長庚起碼要告訴我,孩子到底是怎麼死的!」她表示,
: 兒子住院初期還會叫媽媽,但後來一直昏睡,「二十七日我因要拜拜需回家一趟,
: 要求護士若孩子醒來就打電話給我,護士竟回說『他不會醒了啦,他被藥打昏了!」
: 她懷疑醫院是用藥過量致死,隔天就報警提告。
: 未過量都恐致肝炎
: 針對此案,台北榮總神經內科醫師、小兒癲癇學會秘書長關尚勇認為,
: 該藥若照起訴書記載的用量,「的確是超過蠻多的!這個藥未過量時,
: 都有可能導致肝臟發炎及胰臟炎,更何況過量使用。」
: 這是最近一件令人遺憾的新聞
: 醫師在偵訊時稱"用時就知道過量" "不試就沒機會"
這段的意思 應該是病情的評估 所以要使用這樣的劑量
: 文中並未提到藥師是否有提出建議.所以藥師的責任尚不明.
: 不過很遺憾的...仇藥抹黑小隊,立刻反射性想到的是"為什麼藥師沒有責任?"
: "藥師該死"
如果前面用時就知道過量這段是對的 藥師就算有建議 醫生還是會用
: 有這些不理性的仇藥抹黑小隊實在是讓人感到心寒...
: 法律並不可能特定為藥師撐腰,而是在現今的醫院體制內,藥師在流程中的"建議"功能
: 完全沒有法律效應,不能改處方,沒有權力,只能"建議",是制度讓藥師無法付法律責任的.
: 但是那幾位不理性的仇藥者的想法跟態度實在讓人心寒.
: 如果藥師的職責是有法律功能的,該改的處方卻沒改,你想法律會放過藥師嗎?
藥師只能建議 不能夠改處方阿 重點是在於當時有沒有提出
劑量過高 須減低劑量的建議吧
: 只怨仇藥的醫師少一點,醫界合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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