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版主可否修訂版規禁止徵、售各校共筆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無)時間9年前 (2017/03/02 18:02), 9年前編輯推噓9(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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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saq (kk)》之銘言: : 噓 allen999988: .....有很多認真做共筆的人是上課聽一遍回家再聽錄 03/01 22:38 : → allen999988: 音檔一遍把教授的話吸收自己整理 共筆就像書本本來就 03/01 22:39 : → allen999988: 有智財權 還有作者花時間整理的新表格前幾年沒教的新 03/01 22:41 : → allen999988: 觀念 而且你第二點更是不知所云 有些人就只是希望在 03/01 22:44 : → allen999988: 自己的東西被拿去印跟用之前有個告知與同意 就是個尊 03/01 22:47 : → allen999988: 重 禁止徵售共筆只是保護智財權的一種體現 03/01 22:47 : → allen999988: 也許有其他管道 但藥師版本該以身作則 03/01 22:49 : 「筆就像書本本來就有智財權」 : 「希望在自己的東西被拿去印跟用之前有個告知與同意」 : 說得非常的好! : 智慧財產如果要重製必須經過版權所有人的同意才能進行 : 身為一位長期關注出版業的鄉民 : 看到藥界同仁對於智財權有如此清楚認知讓我感到相當欣慰 : 「禁止徵售共筆只是保護智財權的一種體現」 : 等等,等等,前面講的是「印和用」,也就是重製和授權使用 : 這是怎麼跳到「購買和販賣」,也就是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可以解釋一下怎麼推導的嗎? 我來告訴你這是怎麼推導的 以免你一直活在你自己的法律世界 今天有個A,拿到他朋友借他的共筆回去看覺得寫得好棒棒 某天在ptt上看到要國考了有不少人在收某校的共筆 他心裡一橫就拿這借來的東西影印店印了10份,ptt有需求的都站內信賣了, 這時ptt就成了他為什麼要複製10份的原因 今天若對象是原文書不是共筆,編輯社一提告 麻煩版友yasaq告訴法官這是所有權的轉移阿 很簡單的推導我想這大家都懂,為什麼就你不懂? 購買跟販賣的確是所有權的轉移,但現實更多是影印版的轉移跟販售 我不是很懂法律,但我知道未經允許影印這就是侵犯智財權 而A先生為什麼要影印呢? 版友yasaq你不是最懂法律? 你懂了嗎? 可以從你的法律世界跳出來看一下現實嗎 我想今天為什麼會有人提出要禁的原因也是希望遏止這種會引誘他人影印多份而到處販售 的情形 就像前幾篇也有講到跟影印店老闆聊到現在情況真的誇張 雖然ptt上販售徵求跟實際共筆拷貝不能完全畫上相關 但就是很大的誘因會引人這樣做而套利 故禁止的原因我想是如此,希望可以少個管道來減少他人去拷貝別人作品的動機 我的論述也許有誤也歡迎大家分享看法 但版主都不禁了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尊重版主決定 : 唉呀唉呀,我知道惹,每當這本書轉手一次也就是原作者少賣出了一本書 : 出版商就少賺一本書的錢,原作者就少收到一本書的版稅惹 : 這跟本就不尊重出版者和著作人麻!作者一定是希望最好越多人買他的書越好嘛 : 這真是太罪大惡極惹,難道這些人都不懂得尊重智慧財產權嗎?森氣氣耶! :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23807060.A.FC1.html : 就像這個人,居然把書拿出來賣,還一次賣那麼多本 : 根本就完全不尊重作者嘛 這真是太過分惹! 版友yasaq看到這邊我只覺得你非常幼稚,虧你還是七年級前段班 呵呵 我是賣我自己買的正版書如你所說是所有權轉移 完全合法 別人在談的是複製免費共筆拿去賣這件事(當然共筆原持有人自己轉賣共筆沒話講) 你把它混為一談 請問誰是蠢論述? 你又想打什麼蠢論述 打醒你自己咖實在辣 不爽嗎? 沖個澡冷靜一下 : allen999988板友,我們一起譴責這種不保護智財權的行為好不好? : 就像你說der,不只藥師版,藥師也應該以身作則對不對? : 再講一次,智慧財產權主要管有沒有重製 : 對於共筆這種二手書的交易行為只有所有權的轉移並沒有重製的問題 : 要跳出來靠北著作權、智財權都好,最好給我翻一下法條,違反哪條直接列出來 : 否則我看到這種蠢論述就是打 : 我前面也講過,要走法律就事前製做的時候直接在共筆上面約定不得轉賣和轉賣的賠償 : 而不是等後面才在那邊靠北智慧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根本智障 : 不懂得東西就不要拿來亂用,不然被笑我覺得剛好而已啦 : 不爽嗎?著作權法去翻一下啊,啊是有比藥事法多逆 : 靠北,著作權法真的比藥事法長 : 我錯惹QQ 嗯嗯 我只能說麻煩你不要轉移焦點,刻意只提到二手書的交易行為 忽略了現實上更多"非原作者"拿去影印轉賣的行為  我猜你不是故意沒想到就是腦袋不靈光 那你這篇被打臉也是剛好而已 而且講話口氣這麼嗆不太好唷^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15.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88448962.A.FB1.html

03/02 18:13, , 1F
這篇跟我想的接近 不懂y為啥口氣總這麼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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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len999988 (219.68.115.49), 03/02/2017 18:54:35 ※ 編輯: allen999988 (219.68.115.49), 03/02/2017 19:34:24 ※ 編輯: allen999988 (219.68.115.49), 03/02/2017 1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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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比較同意yasaq的論述耶!A借朋友筆記去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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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沒拿來賣,在未告知朋友(原著)的情況下,早就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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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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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法跟您類似 我以前看到很多印了後看完再拿去PTT或轉賣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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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預設"影印數十份轉賣的行為"的立場了吧...
03/02 20:14, 5F
這位版友您好,這篇立場並沒有預設,影印一份或數十份意思是一樣的 現實上不少轉賣的人賣的都不是原共筆 (當然不是全部人) 一本共筆這麼薄 印一下裝訂就變成新的一份了  這是我實際知道 也是有些影印店正在發生的情況 但謝謝你的建議 我將較不中性的詞修掉 ※ 編輯: allen999988 (219.68.115.49), 03/02/2017 21:26:28 ※ 編輯: allen999988 (219.68.115.49), 03/02/2017 21:37:44

03/02 22:00, , 6F
我的想法是,一套筆記或一本書,只要被影印機刷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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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而原著者未知,那這個行為就是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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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點是在第一份的印和用,與販賣無關,所以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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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2:11, , 9F
是和yasaq類似,而非alle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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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觀點應該是一樣 都是因為印而產生的違法 只是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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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收購讓有些人印來賣而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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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3:43, , 12F
你整天都是預設自己立場,難道板上的共筆都你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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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嗎,每個轉讓都是複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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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0:43, , 14F
樓上你是看不懂文章膩 從這主題一出現你一直為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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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你我只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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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8:35, , 16F
應該說,畢業十年以上的,都對這個議題覺得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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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認為它其實不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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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一個人對於共筆的態度,大概可推估此人大概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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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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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8:42, , 20F
當你開始工作,共筆?????早就被你塞在家中某一個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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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8:42, , 21F
,怎麼想都想不起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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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2:28, , 22F
共筆早給學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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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5:21, , 23F
推你
03/08 05:21,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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