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帶朋友過夜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停不了的即興..)時間16年前 (2010/03/22 21:50),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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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房子不管是當出租方或者是承租方 一直都覺得大部份的租賃合約應該只要抓住大方向的原則就好 因為合約真的很容易有漏洞 單一條約,雙方都很容易找到自己可以堅持的理由做表述 所以若溝通無效,我會建議不需多做爭執,等約滿不續約即可 以避免約滿之後,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 ※ 引述《louliu (必取)》之銘言: : 今天房東貼出公告 : 以後帶人回來過夜要收100元 : 沒報備被抓到變成200元 : 但是這是當初合約裡沒有的~~ : 假如他要訂新規定是否應該要到租約到期呢? : 我們電費自付~~水費一個月120元 : 房東理由是避免浪費公共資源... : 公共資源也就飲水機和電梯吧... : 而電梯每個月三樓以上本來就要付100元(好險我住二樓) : 房東訂這種規定...真的讓人對他很失望 : 總結問題:假如是一開始合約上沒有的,我需要遵守這個規定嗎? 一般而說,大部份的人都會跟你說,你的確不需要付費,因為合約沒寫 這是對的,我也同意 但就房東的立場,訪客的確會增加公共資源的支出 他或許沒辦法多收你100或200 但其實房東如果主張非住戶不得使用電梯及飲水機 甚至於主張本棟樓為加強管理,禁止任何訪客 更或者主張房子是我的,我樓梯為什麼要給不認識的人使用 站在”法”上,房東不見得會輸 他沒資格跟你收錢沒錯,但訪客也不見得有資格進去一樓的大門 如果是我,我會跟房東討論其想要收取的費用是否過高 如果可以討論出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值是最好,先解決當下就有的問題 當然,這麼機車的房東,約到一定不續約 如果討論不出合理的費用,再跟他討論是否可以提前解約 如果連提前解約也沒辦法 那硬一點就擺爛,軟一點就摸摸鼻子等約到囉 很多房東喜歡租學生,表面上是說租學生環境比較單純 實際上是學生比較好騙,很容易被嚇到 一張存證信函寄到他老家,大部份事情都有人處理 不然以我自己的經驗,租社會人士,環境跟作息還比較單純 遇到事情也比較能互相體諒,房租繳納也比學生正常的多 看房子的時候也不會要求一堆 老話一句 保護自己是對的,但千萬不要覺得簽了一堆條約就是保護 重要的還是遇到問題後,彼此的溝通 一個人的好與壞,是不會在帶看的時候就被你看穿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6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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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我朋友的房東真的不錯 合約有註明一間房最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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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兩人 兩人以上才會多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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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專為情侶設計著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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