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前解約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螺絲粒粒)時間15年前 (2011/03/15 00:04), 編輯推噓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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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工作的關係必須調回台中, 所以只能住到三月結束了, 合約是到六月. 我是3/10得知要調回台中工作, 3/12一確定,我馬上簡訊通知房東,告訴他我只承租到3月結束, 並跟他約時間結清水電. 後來房東回電話給我, 說我要付提前解約的違約金,就是一個月的房租, 這我曉得,合約上這麼寫的. 但房東說我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 那天與他聯絡時因為我在上班,所以無法與他詳談, 忘了問他-----我還要付四月房租嗎? 雖然我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 但公司臨時做出這樣的調度,也不是我能預料的狀況, 不然我當然希望能夠按照合約 約滿再搬, 而且我3/12通知房東,也還不到月中...... 我目前設想到的狀況是: 1 還鑰匙那天,結清水電.拿回一半押金(另一半就是違約金) 2 結清水電,房租算到4/12, 按比例付租金.拿回一半押金 3 結清水電,還要付四月房租.(這是最壞狀況,等於押金沒了) 那天和房東通電話時因為他剛開始口氣有些冷淡,我一時也不太敢問, 現在想到若是他要我付四月房租,我還真的很害怕, 畢竟我也才剛畢業,工作半年, 一個月兩萬五的收入,一個月一萬一的租金, 在台北的生活,真的真的真的......負擔不起啊~~ 想請問大家的經驗和看法, 我真的必須付四月房租嗎?我4/1一大早就會搬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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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給他扣不是嗎??你們公司的政策也不能要房東吸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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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四月的房租是不用付的,可以住到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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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談談看吧....不保證一定可以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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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00:55, , 4F
如果只承租到3月結束 應該是3/31要搬走交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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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的租期是幾號 原則上就是你搬走的那個週期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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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租金 房租一般以月計 不是以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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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房租占薪水的比例太大了 占1/3就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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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五的薪水租一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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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好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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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野人+1 台北稍微遠一點的地方不是比較便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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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台北市信義區捷運走路5分鐘也有4500的套房雅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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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龍江路行天宮那附近租了一間11500的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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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他找便宜的套房都說不喜歡,現在大概已經續約了(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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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0:11, , 14F
幸福生活家 XD
03/15 20:11, 14F
文章代碼(AID): #1DVZo3lX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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