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這樣需要賠房東違約金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時間15年前 (2011/04/30 20:1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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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nlinlin (蒼〃)》之銘言: : 前幾天跟房東簽了今年7月1日到明年7月1日的合約 : 已付押金打算最近要去繳一年的房租 : 可是今天接到房東的電話說我的上一個房客的約是簽到今年的八月底 : 所以請我九月再搬進去 : 可是我暑假在學校有兼工讀 : 七八月份都還是需要有地方住 : 我跟房東提我可不可以不要租了 : 可是房東說我這是違約 : 不僅押金不退 : 還需要賠他一個月的房租 : 請問我真的需要賠他這些錢嗎? 不但不用賠,而且她還應該賠違約金給你 明明知道和現任房客簽約到八月底,卻和新房客簽七月一日的約 這中間兩個月的問題,不知道算不算詐欺? 勸你硬起來,不然就讓這種房東得逞了 然後就會繼續有新人被騙(也許你不在意?) 也不用相信教官說的話 這種事情當然是能壓就壓 不然萬一被記者啥的知道了,上新聞了,教官就要被叫去罵了 為了息事寧人,當然欺負比較軟弱的那一方 你要是太軟,就只能傻傻被吃了 當然啦!如果你不在意被吃,那就算啦! 對了,如果可以,你最好把現任房客的契約書也印一份 自己的也好好保存 然後上網告訴大家是哪邊的房東 -- 我的網路書櫃:http://www.anobii.com/people/rehtr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9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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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告知大家 讓大家不要再租到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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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挑房客第一印象很重要:1.要有禮貌2.穿著打扮乾淨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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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00, , 3F
不算詐欺,算背信,詐欺罪是很難告的成,背信也只是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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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k_oifE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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