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 慎選房東呀!!!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活著計畫)時間13年前 (2013/05/08 00:58), 編輯推噓1(2117)
留言2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推 monologist:所以原PO是打算不住了嗎XD? 05/07 19:47 : → urzarage:很多單身的都是住一年就不住了… 05/07 20:18 : → Eriny:房東大概也不想租了吧 05/07 21:01 : 推 show1104:這樣一檢舉 房東就知道是原po檢舉的了呀 檢舉暱名也沒用 05/07 21:20 : → urzarage:不一定 很多房東名下不只一棟,而一棟又隔成很多小間 05/07 22:01 : → chewchew00:原原po是打算要撕破臉了嗎? XD 05/07 23:33 : 推 badmanytc:原原PO一開始要給房東簽,但房東拒簽。 05/08 00:13 : → badmanytc:這去推想醫定會知道是原PO檢舉的阿=.=... 05/08 00:13 : → badmanytc:原原PO... 05/08 00:14 : 推 badmanytc:若合約寫產生稅金要由承租方負擔,最後還是原原PO要交。 05/08 00:21 補充一下 這還是一樣的問題 產生稅金,是甚麼稅 地價稅與房屋稅是房東本來就要繳的 租金則是所得稅 而逃稅又會有額外的罰金,罰金也算是產生稅金嗎 而且,就算只有一個房客 就算知道是他檢舉的 房東一樣要先繳完所有的罰金,接著再去跟原PO打民事訴訟 同時得舉證是原PO檢舉而造成多繳這些錢 而舉證並不是理所當然的思考就行,而是必須要有完整的書面與證據才可以 另外法官對於負擔的範圍也是未定論,至少我是找不到相關的判例 況且...因為"檢舉"而額外產生的稅金,與承租人報稅所產生的稅金 是兩回事 以我看到的租約,通常都是指報稅而非檢舉,事實上訂約也不會定這種 因為已經違反善良風俗,就算簽了也是無效 所以檢舉的話,就算不暱名,房東也不能跟你求償 又如果你已經租超過一年,又沒有另立新約 你就已經轉入不定期租約 房東不可以隨意要求你搬遷 且調整租金,如你不認同,你可以向政府申訴,交由政府參考實際價格給予合理租金 其實目前的政府其實是對租屋者很友善的,只要多讀法條 你就會知道很多自保之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1.8

05/08 04:16, , 1F
http://tinyurl.com/c8ot45d 要漏稅到一定的金額以上
05/08 04:16, 1F

05/08 04:17, , 2F
才會產生"罰鍰" 有罰鍰才有檢舉獎金20% 沒罰鍰是不會有
05/08 04:17, 2F

05/08 04:18, , 3F
獎金的。
05/08 04:18, 3F

05/08 11:34, , 4F
友善但沒有多少用處 只要還有租 租金一定會漲來補
05/08 11:34, 4F

05/08 11:34, , 5F
只要算得好 對房客絕對是不利
05/08 11:34, 5F
如果是租約內,房東無法隨意漲租金 如果是不定期租約的狀況,就跟我上面說的一樣,漲房租可以申請複評 如果不在此狀況,最多就是搬走 房東可以試試用漲價後的租金,再去找下一個承租者 看看空床期會是多久 而且以後所有的租金需要報稅,跟房屋地價非自用 只要算過,你就會知道房東的不利是幾倍於房客 ※ 編輯: livingProj 來自: 114.36.39.33 (05/08 12:07)

05/08 12:09, , 6F
這是正面表述跟負面表述的問題~還有解釋的問題
05/08 12:09, 6F

05/08 12:11, , 7F
條約內如果是寫因租賃產生的稅金由乙方負擔
05/08 12:11, 7F

05/08 12:13, , 8F
跟原po講的 因"檢舉"可能情況不同 罰金的確不會是乙方
05/08 12:13, 8F

05/08 12:13, , 9F
承擔 但多出來的稅金我想還是乙方的...
05/08 12:13, 9F

05/08 14:10, , 10F
合約若是有定多出來的稅金(所得稅)由承租方負擔
05/08 14:10, 10F

05/08 14:10, , 11F
那承租方就必須要負擔稅金。
05/08 14:10, 11F

05/08 14:11, , 12F
而稅金多寡是看房東所有所得多寡而定,若房東收入高...
05/08 14:11, 12F

05/08 14:12, , 13F
報稅一方不見得會划算。
05/08 14:12, 13F

05/08 14:13, , 14F
這在上一篇下面回覆連結,崔媽媽那邊都有寫到。
05/08 14:13, 14F

05/08 14:20, , 15F
不過詳細情況要原原PO自己看合約內容才知道。
05/08 14:20, 15F

05/08 14:22, , 16F
不管房東稅金會漲幾倍,只要繳的是稅金,就沒有檢舉獎
05/08 14:22, 16F

05/08 14:24, , 17F
金。 其實大多數一般人用列舉的方式也不見得會繳比較少
05/08 14:24, 17F
為什麼繳的是稅金就免罰? 免罰規定: 依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之規定,未申報或短漏報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超過新 台幣250,000元以上,且所漏稅額超過新台幣15,000元者。 處罰規定: 漏報有開扣繳憑單的所得 處所漏稅款0.2倍之罰款。 漏報未開扣繳憑單的所得 處所漏稅款0.5倍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所漏稅額一倍之罰緩 一、夫妻所得分開申報逃漏所得稅。 二、虛報免稅額或扣除額。 三、以他人名義分散所得者。 如果是以我這邊的房東 隔了五間套房,每間一萬 就等於漏報60萬,加上累進稅率,等於少爆了35K 如果房東還有其他收入,累進稅率就會到21%,甚至30% 加上罰金 還有追繳多個年度 還有房屋稅、地價稅,整個加起來說不定就破了一百萬 而多出來的稅金要承租者付 也還是一樣的問題 如果是因為被檢舉需要多繳稅金,這多繳的稅金,究竟哪些是該承租人付的 當年度所得稅?前幾個年度所得稅? 房屋稅?地價稅? 更別說那罰金 當然,我不認為弄到最後承租人就會得到便宜 但房東付出的一定更多 而有沒有划算,一樣用月租一萬來看 一般扣除76000 列舉的話用房租 120000+保險+健保 我自己稅率12%,大概少繳約九千的稅 要不要這麼作,就只能交給原po自己考慮了 ※ 編輯: livingProj 來自: 114.36.39.33 (05/08 17:50)

05/08 20:27, , 18F
05/08 20:27, 18F

05/09 12:50, , 19F
你計算的方式是正確的嗎?
05/09 12:50, 19F

05/10 13:33, , 20F
稅率12%!! 有錢人=.=
05/10 13:33, 20F
文章代碼(AID): #1HYJAnIz (rent-ex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YJAnIz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