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 慎選房東呀!!!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extra)時間13年前 (2013/05/13 21:52),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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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mily0504 (天氣真不好啊....)》之銘言: : ※ 引述《livingProj (活著計畫)》之銘言: : : 為什麼繳的是稅金就免罰? : : 免罰規定: : : 依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之規定,未申報或短漏報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超過新 : : 台幣250,000元以上,且所漏稅額超過新台幣15,000元者。 : 沒說免罰啊 : 原po說要報稅省錢,你覺得檢舉有獎金 : 獎金是檢舉成立,有罰鍰的情況下,才有獎金 : 如果你去檢舉,房東房屋稅或土地稅稅率增加,稅金增加不代表一定有罰鍰啊 : : 如果是以我這邊的房東 : : 隔了五間套房,每間一萬 : : 就等於漏報60萬,加上累進稅率,等於少爆了35K : : 如果房東還有其他收入,累進稅率就會到21%,甚至30% : : 加上罰金 : : 還有追繳多個年度 : : 還有房屋稅、地價稅,整個加起來說不定就破了一百萬 : ^^^^^^^^^^^^^^^^^^^^^^^^^^^^ : 若那麼大筆稅金,請個律師來討都值得吧 : 房租所得要乘以57%,才是租金收入,43%是可以扣掉的成本, : 60萬*0.57=34.2萬 ~~~~~~~~~~~~~~~~~~~~~~~~ 根據稅捐稽徵法21條 核課期間為七年 34.2萬 X 7年 =239.4萬 稅率40% 所以 起碼要補繳95萬的稅 可以這樣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227.231

05/13 22:16, , 1F
要有證據7年都是出租狀態、滿租、且租金都是1萬,每年
05/13 22:16, 1F

05/13 22:17, , 2F
34.2萬的收入才成立,無故意5年,有欺騙或不正當手段
05/13 22:17, 2F

05/13 22:18, , 3F
才7年。 你覺得為什麼很多都只有補繳,而沒罰鍰? 看有
05/13 22:18, 3F

05/13 22:18, , 4F
多少證據啊
05/13 22:18, 4F

05/13 22:25, , 5F
一個人的免稅額和基本扣除額8.2萬+7.6萬,夫妻再多一倍
05/13 22:25, 5F

05/13 22:27, , 6F
扣完一年才2.6萬,就算追到7年,補繳的稅有多少?...
05/13 22:27, 6F

05/13 22:30, , 7F
然後40%稅率哪來的? 看不懂
05/13 22:30, 7F
文章代碼(AID): #1HaF0bm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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