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 慎選房東呀!!!
其實租屋者是法律上認定的弱勢
所以你硬是要做的話基本上是可以報的,但房東可以請你搬家 (約到期後)
一般而言,租屋前就應該要講定報不報稅
說報稅約定的房租租金一般就是行情價另加5~12%不等
房客不想加價
事後又想自己去報稅
這樣的行為不值得鼓勵
當然雙方合議以逃稅的行為更是不值得鼓勵
因為房客要報稅,房租雖然漲但也不會漲到跟房東要繳的稅依樣多
ex: 房租漲10%,房東要漲地價稅且所得可能是20%以上級距
: : → urzarage:不一定 很多房東名下不只一棟,而一棟又隔成很多小間 05/07 22:01
: : → chewchew00:原原po是打算要撕破臉了嗎? XD 05/07 23:33
: : 推 badmanytc:原原PO一開始要給房東簽,但房東拒簽。 05/08 00:13
: : → badmanytc:這去推想醫定會知道是原PO檢舉的阿=.=... 05/08 00:13
: : → badmanytc:原原PO... 05/08 00:14
: : 推 badmanytc:若合約寫產生稅金要由承租方負擔,最後還是原原PO要交。 05/08 00:21
: 補充一下
: 這還是一樣的問題
: 產生稅金,是甚麼稅
: 地價稅與房屋稅是房東本來就要繳的
: 租金則是所得稅
若寫了稅金由承租方負擔
代表一開始是合議不報稅
這樣若房客毀約
自然增加的地價稅和所得稅(除非租給營業,否則房屋稅不會變)
全部該由毀約方出
也因為會付出得更多
所以才能有效的讓雙方立約前先約定好租約租金
: 而逃稅又會有額外的罰金,罰金也算是產生稅金嗎
: 而且,就算只有一個房客
: 就算知道是他檢舉的
: 房東一樣要先繳完所有的罰金,接著再去跟原PO打民事訴訟
: 同時得舉證是原PO檢舉而造成多繳這些錢
: 而舉證並不是理所當然的思考就行,而是必須要有完整的書面與證據才可以
: 另外法官對於負擔的範圍也是未定論,至少我是找不到相關的判例
: 況且...因為"檢舉"而額外產生的稅金,與承租人報稅所產生的稅金
: 是兩回事
: 以我看到的租約,通常都是指報稅而非檢舉,事實上訂約也不會定這種
: 因為已經違反善良風俗,就算簽了也是無效
: 所以檢舉的話,就算不暱名,房東也不能跟你求償
檢舉要有證明
租約 房屋地點 房東身分 付款證明
缺一不可
一般人是"絕對無法"檢舉的 (若錯誤請指正)
所以只有房客能檢舉,但房客就是要省稅金,一般不會用檢舉
而是直接去報稅金抵免
這樣就又回到合約上的問題
你抵免不了幾千塊
卻要賠償房東要多繳的稅金
(但就實際情況來說,房東多繳大概也只能認了,
會因為這樣找出合約告房客的房東應該很少
只是之後你就很難再住下去
這招只適合已經搬走的房客使用!
但除非房東很機歪拉,要不然這樣做是不太好)
再來講你想用的"檢舉"這個手段
如果房租大於43萬8千5百/年
房東的漏稅額才會超過25萬
這樣看來檢舉成功且"拿到罰款"的可能性很低
因為年收超過43的一般都會報稅了
分租套房的你沒辦法拿到其他人的資料
不要以為你舉報,國稅局會這麼認真的幫你追其他人的資料
你報的就是你自己的,會以稅額不夠直接結案 (補一點稅而已)
這邊又回來了
房東補稅,且是因為你的租房,依合約又可以跟你請求返還價金
或者你很確定他的級距,若是40%
才會有機會有罰款
只是所得這麼高的人
若是不爽想跟你上法院
甚至找徵信社去玩你
(每個人都希望有隱私,破壞隱私就是一種很強大的攻擊)
你自己要衡量一下得失
: 又如果你已經租超過一年,又沒有另立新約
: 你就已經轉入不定期租約
: 房東不可以隨意要求你搬遷
: 且調整租金,如你不認同,你可以向政府申訴,交由政府參考實際價格給予合理租金
沒錯,所以現在房東也不太敢有不定期租約
但不定期還是可以趕你走
自住或是整修等條文都可以採用
只是房東會很麻煩
就像法拍不點交,以前都會給搬家費
但現在年代不同
一般遇到不點交或是惡房客
也是法院見
我個人認為這是雙輸
當然你有時間想玩,幫大家懲治惡房東,也是好事一件
: 其實目前的政府其實是對租屋者很友善的,只要多讀法條
: 你就會知道很多自保之道了
沒錯
因為房客在法律上是弱勢
但是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這句話還是千古名言
真正受法律保護的
還是"有錢人"跟"懂法"律的人
千萬別忘了這句話
==
→
05/08 11:34,
05/08 11:34
→
,
: 如果是租約內,房東無法隨意漲租金
: 如果是不定期租約的狀況,就跟我上面說的一樣,漲房租可以申請複評
: 如果不在此狀況,最多就是搬走
: 房東可以試試用漲價後的租金,再去找下一個承租者
: 看看空床期會是多久
: 而且以後所有的租金需要報稅,跟房屋地價非自用
: 只要算過,你就會知道房東的不利是幾倍於房客
-------------------------------
以後的租金並不一定需要報稅
依樣是依個案
新房客跟房東合議不報稅就還是不報
但重申這行為是不值得鼓勵的!
-------------------------------
: 隔了五間套房,每間一萬
: 就等於漏報60萬,加上累進稅率,等於少爆了35K
: 如果房東還有其他收入,累進稅率就會到21%,甚至30%
: 加上罰金
: 還有追繳多個年度
: 還有房屋稅、地價稅,整個加起來說不定就破了一百萬
: 而多出來的稅金要承租者付
: 也還是一樣的問題
: 如果是因為被檢舉需要多繳稅金,這多繳的稅金,究竟哪些是該承租人付的
: 當年度所得稅?前幾個年度所得稅?
: 房屋稅?地價稅?
: 更別說那罰金
: 當然,我不認為弄到最後承租人就會得到便宜
: 但房東付出的一定更多
-------------------------------
跟我上面提到的依樣
除非你一個人跟他承租五間
否則不會這樣扣繳
凡事講證據
無原告(比喻用詞)的情況下
沒有人有義務幫你蒐證
再來就是隔套的房屋稅不會有變
地價稅以實際情況來看
除非是只有一房的房東,要不然很多出租的房屋地價稅都是非自住申報
且一年中即使只有一天沒出租,戶籍都在,地價稅一樣可以用自用住宅申報
(這一段有錯請指正,我之前問稅捐機關,感覺他們是非常從寬認定)
你不見得搞得到他
前幾個年度更是不可能去追溯 (一樣要有房客的那幾樣證據: 租約 租金收據... 等等)
再來講多出的稅金哪些是承租人要付
這個是各說各話 各持己見
基本上就是依合約雙方協調
協調不成就上法院判
一般房東大概口頭要不到也只能算了
但近年有奢侈稅
關於這點我還沒問到答案
若名下只有一房的房東,因"出租"導致兩年內出售而被課到奢侈稅
若合約上有寫: 因出租此一事實導致房東XXX要多繳的一切稅負皆由房客OOO承擔
這個會判房東自己要出還是房客要付?
我是很好奇~~
簡單的說就是
你的結論基本上是對的
但過程中你會被公務機關擋下
除非你鍥而不捨
而最後的結果你很可能不會滿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98.111
※ 編輯: LsBlue 來自: 111.240.198.111 (05/14 13:05)
推
05/15 11:53, , 1F
05/15 11:53, 1F
→
05/15 11:54, , 2F
05/15 11:54, 2F
→
05/15 11:55, , 3F
05/15 11:55, 3F
→
05/15 11:56, , 4F
05/15 11:56, 4F
→
05/15 11:57, , 5F
05/15 11:57, 5F
→
05/15 17:04, , 6F
05/15 17:04, 6F
推
05/16 00:31, , 7F
05/16 00:31, 7F
→
05/16 00:33, , 8F
05/16 00:33, 8F
→
05/16 00:36, , 9F
05/16 00:36, 9F
→
05/16 00:38, , 10F
05/16 00:38, 10F
→
05/16 00:39, , 11F
05/16 00:39, 11F
→
05/16 12:26, , 12F
05/16 12:26, 12F
→
05/16 12:26, , 13F
05/16 12:26, 13F
→
05/16 12:27, , 14F
05/16 12:27, 14F
→
05/16 12:27, , 15F
05/16 12:27, 15F
→
05/16 12:28, , 16F
05/16 12:28, 16F
→
05/16 12:28, , 17F
05/16 12:28, 17F
→
05/16 12:29, , 18F
05/16 12:29, 18F
→
05/16 12:30, , 19F
05/16 12:30, 19F
→
05/16 12:31, , 20F
05/16 12:31, 20F
推
05/16 16:09, , 21F
05/16 16:09,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38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