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東] 房東違約在先叫我提早搬家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玲瓏號:我自己的這個事)時間10年前 (2015/10/06 15:38), 編輯推噓8(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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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xxb (wwxxb)》之銘言: : 各位好,先敘述一下目前我遇到的狀況: : 7/26 簽約,租約2015/9/1 ~2016/9/1 : 因為我住頂加,沒有獨立電費帳單,簽約時講好按照台電收費 x 我獨立電表上之 : 實際使用度數。 : 我提早於8/23入住,提早入住期間費用我問過房東要收多少?但房東主動說就意思意思 : 算1000元就好(我的房租是12,000/月) : 至於電費就是從我入住那天(8/23)按照我實際使用度數計算到9/30。 : 9/27他們收到他們的他們的電費帳單,卻收我一度5元的電費。當時我以為他們已經 : 計算後得出這個金額,故二話不說就匯款2,230電費(計算期間:8/23~9/30)給房東。 住一個月的電費要2230 如果原po用電正常的話,這數字根本就是有問題的 : 但後來經我一再查詢,房東才吐露他們實際上收取夏季一度5元及一度4元的金額, : 且一再轉移話題說這已經是很便宜的價格,而不照簽約時告知的「照台電收費」。 : 10/4我們碰面討論後,雙方決議以台電網站公布的計算方式為一度電單價。 : 且簽約時,說好公共用電是歸於房東住家用電,但我發現實際上,不但公共用電 : 是歸於我的電錶,甚至連他們使用的洗衣機也歸於我的電錶。 : 經我反應,他們請了水電師傅重新配線,但現在公共用電仍然歸於我的電錶。 : 10/5我向房東求償他們上個月多收的電費,房東說我愛計較要我搬家。 你的反應會不會太好欺負了? 我如果聽到房東說我愛計較要我搬家這種話,我一定當場跟他大吵 簽約時告知依照台電收費 而電費帳單卻收你出租套房的計價方式 這樣的行為已經是觸犯刑法第339條第二項的詐欺得利罪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租賃契約不是他們可以拿來賺你電費的手段 房東在電費上的獲利是不當得利,除了你可以用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的規定討回來之外 (無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他方受損害,應返還利益) 房東在簽約時跟你說電費用台電計費,實際收費卻是用一般出租套房的通常計算電費方式 這是犯法的,是以詐術使你陷於錯誤,而多繳電費,你多繳的那些電費都是房東都是房東 所獲得的不法利益 如果原po你文章的敘述都是真的,房東確實是構成刑法詐欺得利,而且行為已達既遂 現在重點不是你錢討不討得回來,他們要把錢還你只是基本 他們行為是法律所可以制裁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08/538376/ 請原po你看一下上面這則新聞 新聞中的事實都已經構成詐欺得利罪了,房東的行為構成詐欺得利罪更不待言 : 但我的租約中有一條寫出第十三條租約屆滿前,出租人/承租人得於一個月前終止租約。 : 我現在想主張三點: : 1. 當初簽約時講好公用電費應歸於出租人,但實際上卻是歸於承租人。反應後, : 9F走廊燈(屬公用電)仍歸於承租人電錶,這已觸犯刑法詐欺罪。若同意後數兩點主張, : 則我將不予追究此部分不當得利及相關罪責。 : 2. 返還收取我的電費部分不當得利的部分,那就不是照我們10/4協議後的方式 (我想 : 以30天審約期defend)。我要請房東電費帳單,按照台電實際收取之一度電單價計算。 : 3. 按照合約,我可以住滿12個月,現僅住了1個月,根據您今天的通知將於一個月後搬家 : ,我投資在此租約的搬家費用是5200,請求等比例返還 4,333元 (=5,200 x 10/12) : 和房東真的搞得有點僵,主要是他們被我發現不照合約來,又要硬坳,所以想給他們 : 一些教訓... : 以上幾點不知道板上大大能否給一些意見? : 謝謝! 這真是見鬼了 你還那樣客氣的要他還你那些小錢做什麼?? 雖然租約屆滿前,前一個月通知你搬家,你就要搬家而且不得求償,照契約走這樣是沒錯 但現在的重點根本是電費的問題 我認為原po你不用跟房東講太多了,你就直接跟走司法途徑 並在第一時間告知房東他會受到刑事機關訴追犯罪的情形 沒意外的話,你那些損失的錢,他應該會全部吐出來 錢不還你也沒差,在法律層面上,他們的行為確實是犯法 你就告刑事,同時起訴民事,反正民事電費的那些錢是能要回來的 搬家費用這種純粹經濟上的損失你也可以用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要房東支出 而且,我個人覺得電費的相關事情,他們應該不可能不知情 主觀上的詐欺故意跟不法所有意圖頗明顯的 所以,我覺得就直接提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88.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44117103.A.7D8.html

10/06 15:39, , 1F
補充一下,房東要你搬家的部分無違約,就這點去吵
10/06 15:39, 1F

10/06 15:39, , 2F
你是不可能吵得贏的,最後你只能吃悶虧的搬離
10/06 15:39, 2F

10/06 15:42, , 3F
結論是你要搬家費用可以,但是你要用民事去告
10/06 15:42, 3F

10/06 15:42, , 4F
那才是你要他出搬家費用的依據
10/06 15:42, 4F

10/06 18:13, , 5F
謝謝g大回覆!
10/06 18:13, 5F

10/06 19:41, , 6F
別這樣說阿,我一個月電費比這數字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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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1:54, , 7F
可是我是只有一個人住,用儲水型電熱水器。之前出門都沒關
10/06 21:54, 7F

10/06 21:54, , 8F
現在關掉之後似乎有比較正常
10/06 21:54, 8F

10/06 23:12, , 9F
補充一下,2,230元是446度電*5元一度
10/06 23:12, 9F

10/07 17:29, , 10F
所以房東到底有沒有騙人的行為?電費計算房東一開始
10/07 17:29, 10F

10/07 17:29, , 11F
是怎講的?重點是契約書上面是怎樣寫的?
10/07 17:29, 11F

10/07 20:48, , 12F
例子是房東告房客,感覺不是好例,不過房東違約再先如
10/07 20:48, 12F

10/07 20:48, , 13F
契約白紙黑字,他不能叫你搬,頂多只能不續約
10/07 20:48, 13F

10/08 16:13, , 14F
我們契約中有一條是"承租人/出租人可以在契約到期前一個月
10/08 16:13, 14F

10/08 16:13, , 15F
解約"
10/08 16:13, 15F

10/08 16:13, , 16F
對不起,我寫錯了。是"承租人/出租人可以提前解約,只要於
10/08 16:13, 16F

10/08 16:13, , 17F
前一個月告知就OK"
10/08 16:13, 17F

10/08 16:15, , 18F
然後,我也不想再住下去了。顯然他們毫無法治觀念。
10/08 16:15, 18F

10/08 16:56, , 19F
可隨時解約那租它幹嘛?一點保障都沒有...
10/08 16:56, 19F

10/11 01:26, , 20F
雙方都可提前解,所以當初才同意。
10/11 01:26, 20F

12/26 00:07, , 21F
用刑法告詐欺得利,附帶民事的179來索賠
12/26 00:07,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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