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請問【特教法】中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引述《iamor2》之銘言:
: 問題來了,請問特殊教育法(民93)中第二條規定....
: 本法所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時,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
: 小弟想請問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怎麼不是縣市教育局呢?
: 另外,主持鑑輔會的是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首長,豈不就是縣市長?
: 怎麼不是教育局長?
: 可否請版上先進替我解惑,謝謝<(_ _)>
: ※ 編輯: iamor2 來自: 59.113.187.63 (07/19 21:35)
這就像學校行政事務一樣
每次就一定會掛校長的名
還是組長做
主持鑑輔會的是教育行政機關首長
不過照道理來說大部[份都是特教中心或特教課
來做行政業務
或者鑑輔會本身組織中有他的執行秘書等等
那這些組織辦法都是縣市長授權的 並經過會議審查通過的
不過教育局本身如果正式鑑輔會
大部分會讓特教課長出席
這樣子有沒有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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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這句話在我的心中隱藏了很久了
不是 我愛你
而是 我是來賺P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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