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一人一信捍衛考試權利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水雲)時間17年前 (2008/08/02 12:23),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 franklin0311:所以簡單的說,既然lulu1011你不認同高雄市申論 08/02 07:19 : → franklin0311:那你幹嘛還跳進去,既然你覺得有問題,那四百多考生 08/02 07:21 : → franklin0311:幹嘛還辛辛苦苦的去考?大家都是傻子嗎? 08/02 07:24 : → franklin0311:教甄很難考我知道,但不要沒考上就批評東抱怨西 08/02 07:25 : → franklin0311:你練過申論嗎?你練習了多少?還是你只會選擇? 08/02 07:28 : → franklin0311:非常抱歉噓你,你的推文我真的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08/02 07:29 : → franklin0311:以我看來,你的心態只是吃不到肉眼紅而已 08/02 07:29 : → franklin0311:你這種心態,考不上就怪罪考試不公,怪罪其他地方 08/02 07:30 : → franklin0311:真的有如喪家之犬亂吠罷了 這是公費生的水準???還是台灣老師的水準??? 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 拿手申論或選擇,這是每一個人的優勢不同 我看被你罵的板友的文句並無對你造成汙辱 但你卻用這麼重的語氣回應 我想身為一個老師不應該用這種情緒性字眼攻擊別人吧 且你的推文也達刑法的公然汙辱罪 (應該是吧,之前新聞報導好像有人在bbs罵人被告起訴) (如有記錯請大家指正) 你可以以理說回去,比如請對方提出高雄市沒有初閱及複閱的證據 或者以你的考試經驗讓對方知道,高雄市也是有其公正的地方。 但高雄市申論改法這麼快,今年又不公告最低筆試錄取,真的是有改進空間 其它區聯招的電腦閱卷速度都沒高雄市的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22.17 ※ 編輯: Pantrol 來自: 218.164.218.62 (08/02 12:46)

08/02 13:08, , 1F
不公告最低筆試錄取真的很怪
08/02 13:08, 1F

08/02 13:10, , 2F
frank....的吃不到肉眼紅和喪家之犬這兩句有狠到!
08/02 13:10, 2F

08/02 13:31, , 3F
我真的覺得如果高雄市堅持考申論至少要多給幾天閱卷
08/02 13:31, 3F

08/02 13:36, , 4F
不覺得這段推文有公然污辱的問題,還有能否拜託不要動
08/02 13:36, 4F

08/02 13:36, , 5F
不動就扯到老師說話該怎樣好嗎?
08/02 13:36, 5F

08/02 15:47, , 6F
我覺得罵得很難聽耶~EX.喪家之犬這是把人比喻為狗嗎?
08/02 15:47, 6F

08/02 22:11, , 7F

08/03 11:07, , 8F
你有看過閱卷過程嗎? 沒有 就別妄加揣測
08/03 11:07, 8F

08/03 11:08, , 9F
那些閱卷的校長、主任 都是可以當教授級的高手
08/03 11:08, 9F

08/03 11:09, , 10F
你想質疑? 好 需不需要小弟幫您引薦給其中幾位校長?
08/03 11:09, 10F

08/03 11:10, , 11F
請您自己與校長深談 再跟大家分享您的感想好嗎?
08/03 11:10, 11F

08/03 12:07, , 12F
自己對號入座就沒辦法,任何人都可以不接受這個比喻的
08/03 12:07, 12F

08/03 12:08, , 13F
不然要不要請專業法律人士鑑定一下有沒有公然污辱的問
08/03 12:08, 13F

08/03 12:08, , 14F
題?
08/03 12:08, 14F

08/05 22:06, , 15F
有沒有初、複閱看你考試當時的答案卷就知道了y
08/05 22:06, 15F
文章代碼(AID): #18a-4qMp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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