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94台中縣學前特教Q74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胖)時間16年前 (2009/06/26 12: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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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in (我是誰)》之銘言: : Q 在融合班中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的比例應以多少較為理想? : (1)1:3 (2)1:5 (3)1:4 (4)自然比例 : 答案是4,但是我的考題的答案出錯率太高了, : 想確定真的是自然比例嗎? : 那什麼是自然比例啊?順其自然不用規定唷? : 找不到法規..... : 感謝回應者! 師生比例、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的比例亦是影響融合教育實施 的相關因素之一(鈕文英等,2000;Buysse & Bailey, 1993)。特殊教育法 (教育部,2004a)第十四條「……為使普通班老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 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減少班級人數;其 減少班級人數之條件及核算方式之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 之」,依據此條文,各縣市著手制訂「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 則與輔導辦法」。綜觀各縣市所擬定的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免人數 的規定,主要以減少三至五名學生為主,且各縣市於規定中並未區分障 礙的程度(劉博允,2000)。此項規定減少融合教育班級之學生總人數, 降低了師生的比例,讓教師更能夠兼顧班級內所有學生的需求,對學生 能有更充足的照顧。 有關融合班級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的比例,學者說法不一 (Hallahan, & Kauffman, 1994;Sailor, Gee & Karasoff, 1996;Stainback & Stainback, 1990),有些學者認為融合班級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應循 自然比例。Stoodard, Pike & Thomas (1994)則認為較適當的比例應是每十 五位一般幼兒有一位特殊需求幼兒,這樣的比例能增加特殊需求幼兒與 一般幼兒接觸的頻率,以達彼此最大互動機會。吳淑美(1999)則認為 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的比例尚無定論,學前階段一般幼兒頂多是特 殊需求幼兒的兩倍,甚至一般幼兒和特殊需求幼兒人數一樣。唯「不同 幼兒比例可能對教育計畫的執行有不同成效,在考量學童比例時亦應考 慮幼兒特質、教師、環境等相關因素」(郭秀鳳,1997,頁112)。 (以上引自黃惠萍,20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3.111
文章代碼(AID): #1AH4cUwS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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