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縣外介聘時,只服務兩學期的相關問題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fhie)時間10年前 (2015/02/25 15:04),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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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先進 要申請縣外介聘時,若在該學校實際服務只滿兩學期 規定中提到 "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 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而調動理由並非是結婚的話 需要怎麼證明生活不便的事實呢? 然後要怎麼呈現服務學校同意呢?(有甚麼可以參考的表單嗎?) 煩請大家不吝相告(若不方便公開,亦可私信) 感謝大家,希望想調動的大家都能調動成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7.32.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_teacher/M.1424847843.A.8BE.html

02/25 21:21, , 1F
剛剛在教師版看到修正成要服務六學期才能介聘。
02/25 21:21, 1F

02/26 14:58, , 2F
基本上,只要校長同意,都可以調動。但有些縣市執行規定很
02/26 14:58, 2F

02/26 14:59, , 3F
徹底,可以請學校人事問問。
02/26 14:59, 3F

02/26 16:29, , 4F
只要學校同意即可 就算沒有理由
02/26 16:29, 4F

02/26 16:29, , 5F
我們學校去年就一個剛考進來 一年調走的
02/26 16:29, 5F

02/26 16:29, , 6F
沒有任何理由 但不知道修法後如何 適用舊法就是看學校
02/26 16:29, 6F

02/28 16:06, , 7F
看你在哪個縣市還有當時進校時,縣市政府有沒有特別規定
02/28 16:06, 7F

02/28 17:30, , 8F
也是有考上到學校不到一年,因想懷孕而回到故鄉去!!教評會
02/28 17:30, 8F

02/28 17:31, , 9F
有通過,聽說是在會議上用苦肉計!!
02/28 17:31, 9F

02/28 22:28, , 10F
都不用想了,新的借聘規則已經統一綁三年了
02/28 22:28, 10F

04/01 21:25, , 11F
我們人事說不會這麼快用新法
04/01 21:25, 11F
文章代碼(AID): #1KxNFZY-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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