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這樣的所得稅算法對不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曼)時間21年前 (2004/08/21 15: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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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ylennon (amylennon)》之銘言: : 今年七月底研究所畢業 : 八月中考上教師 : 聘期從九月一日開始 : 月薪假設以50000算的話 : 是不是50000X4-193000=7000 : 7000X6%=420 : 是這樣嗎? 依目前規定,粗估所得超過193,000元才要繳到稅, 所以你的計算....基本上沒錯, 但實際上則依所得類別而可能有不同的結果. : 那我需要檢附我一到七月份的在學證明嗎? : 因為八月尚未領取薪資 : 這個月應該附上什麼資料呢? : 想為明年報稅先做準備 : 謝謝 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目前免繳所得稅. 不知作者為何種教職?說不定剛好免稅....(但其他收入仍要申報) 取得在學證明應該是為了要被列為受扶養人之用. 若你依法需課徵所得稅,同一年度內之在學的期間無收入, 並不可能將該期間按年度比例做扣除.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49.25
文章代碼(AID): #119lZdh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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