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角貿易未辦通關 取消營業稅零稅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沒事找事做)時間21年前 (2004/10/08 23: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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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hleylee (猴子)》之銘言: : ※ 引述《iplab ()》之銘言: : : 由於我沒碰過商事法。故僅就報導及版友問題提出看法。 : : 報導中重點是:『通關』是『三角貿易』的要件。 : : 乙公司方面: : : 『三角貿易』成立: : : 免營業稅。(但課中華民國海關關稅?) : : 『三角貿易』不成立: : : 屬於買賣行為,按貨價課營業稅。 : : 甲公司方面: : : 『三角貿易』成立: : : 負責商品瑕疵責任的話屬於買賣行為,按貨價課營業稅。 : : 不負責商品瑕疵責任的話,利潤屬於佣金收入。 : : 『三角貿易』不成立: : : 屬於買賣行為,按貨價課營業稅。 : : 買賣差價所得/佣金收入都是營所稅課徵對象。 : : 版友問題重點是:版友的客戶屬於報導中的甲公司(接訂單)還是乙公司(出貨)? : : 能說明清楚些方容易討論問題.. : : 就上述回答,我並沒有太大把握,參考一下就好 :) : 我的客戶應該是屬於甲公司這一類的.. : 他們從日本接單..但是貨從大陸直接出口到日本.. : 所以如果我符合稅法規定的三角貿易.. : 我的交易行為應該是屬於買賣..應按貨價課徵營業稅.. : 這和我想的是一樣的.. : 糟就糟在..國稅局死都不讓我的客戶申報401... : 這不就表示三角貿易根本不算在營業稅課徵範圍內.. : 本來想直接打去國稅局問的.. : 不過那個電話一直轉..轉到後來還斷掉了.. : 問了三、四個人..沒半個人說的出來.. : 我會再找別的法子去問的.. : 如果有問到再po到版上來吧.. : 謝謝你的回答~~ 我把我對這個解釋函令的解讀寫在下面 不知道對不對 也不是很清楚 國稅局認為非屬居間類型的三角貿易都不能算是出售勞務 因為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所以實質上是屬買賣性質 若其屬買賣 由於未經本國海關出口 所以非屬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 所以不是營業稅的課微範圍 所以營業稅股就很高興的可以再也不用管這檔子事了! 但是不懂的是 解釋函令發布後 到底怎麼樣的公司才符合居間 才可報零稅率申請退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48.95
文章代碼(AID): #11PhMaH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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