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退休教師

看板tax (稅板)作者 (MaMaMiYa)時間21年前 (2004/10/28 23: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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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 俸及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等所得。但個人領取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儲金之部分及 其孳息,不在此限。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左︰(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 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 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三)超過三 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 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 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 ,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因此依上述規定退職所得係採定額 課稅,如給付單位已依前述規定計算並針對應稅所得開立扣繳憑單,則該筆所得即屬應稅 所得,於申報時應列入所得申報,並非於申報時自行減除。如有問題請向給付單位查明是 否已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請問一下 若我母親為退休教師, 領月退金6萬 若全年共領取6*12=72萬元. 那申報所得稅時, 是否全年所得額即是72-65=7萬 繳7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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