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捐款可以抵稅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在神面前承諾過 )時間21年前 (2004/12/10 23:1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peggi (在神面前承諾過 )》之銘言: : ※ 引述《antiidle (不要瞧不起豬頭)》之銘言: : : 應該是錯的,找了一下資料 : : 依私立學校法第51條 : : 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發展,得成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辦理 : : 個人或營利事業對私立學校捐款有關事宜。 : : 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前項基金會對私立學校之捐款,得依左列規定於申報 : : 當年度所得稅時,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捐失: : : 一 個人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五十。 : : 二 營利事業之捐款,不超過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 : : 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第一項基金會,得指定捐款予特定之學校。 : : 基金會之組織及運作辦法,由教育部會同財政部定之。 : : 也就是說,當個人 : : 1.直接對私立學校捐款,適用所得稅法第12條的規定,為20% : : 2.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民國91年已成立),為50% : : 另外附帶的是,如果由2.的方式捐贈時,可指明捐款的對象,不過收據是 : : 由基金會開立而不是收到款項的學校開立;若未指明對象,那就是該基金 : : 會開會決定 : : 清雲技術學院應該沒那麼的........ 依照我的認知, 捐款之受款人開立對象為 私立學校的"基金會"是50 % 但是若是捐給私立學校 原則是20% 例外是50%(清雲技術學院) 有錯,請指正! 前揭所指清雲技術學院乃是目前實務作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89.198
文章代碼(AID): #11kRpVQ9 (tax)
文章代碼(AID): #11kRpVQ9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