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公司報帳的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會計新手..QQ)時間21年前 (2005/01/22 23:3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leguin (壞脾氣)》之銘言: : ※ 引述《nothingnew (找新鮮)》之銘言: : : 應該沒這回事吧....... : : 只要打統編的發票都可以報帳啊 : : 不過交際費有限額就是了 : : 而且....打了統編的發票...就不能對獎了...... : : 因為國稅局認為....公司本來就應該要拿發票 : : 而不是為了對獎才拿發票的!! : 可是幫我家公司作帳的會計事務所小姐就說不行, : 還叫我們拿去對獎, : 我也是很納悶為什麼不行? : 請問哪裡有相關的規定或辦法, : 我想自己看一下! : 謝謝!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第 11 條: 左列各款統一發票收執聯,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 8.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營所稅查核準則 第 80 條 交際費: 四 交際費之原始憑證如下: (一) 在外宴客及招待費用,應以統一發票為憑,其為核准免用統一發票 之小規模營利事業者應取得普通收據。 (二) 自備飯食宴客者,應有經手人註明購買菜餚名目及價格之清單為憑。 (三) 購入物品作為交際性質之餽贈者,應以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為憑, 關係以本身產品或商品餽贈者,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 數量及成本金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25.126
文章代碼(AID): #11ydAx_y (tax)
文章代碼(AID): #11ydAx_y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