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匯款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uture)時間21年前 (2005/02/17 13:2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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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kulu (可愛仙人掌)》之銘言: : ※ 引述《future22 (future)》之銘言: : : 想請問假如甲,乙,丙三人在一年內分別斷斷續續匯錢給丁 : : 一次約匯3,4萬,每人各匯了共60萬元左右, : : 也就是丁的戶頭在一年內差不多有180萬的入帳 : : 想請問.... : : 1.丁會被國稅局查稅嗎? : : 2.甲,乙,丙會被國稅局查稅嗎? : : 謝謝! : 被查稅..O.o...不一定 贈與稅採主動申報 : 除非你被叮上 不然一般來說不會主動查資金流向 : 你的問題是在於要不要報稅還是想避掉?? : 如果只是想知道答案 請看一、簡單解 : 如果是想討論理論 請看二、稅務討論 : 一、簡單解 : sum: 你可以不報稅 如果你認為逃的掉(個人觀點) : 1.丁被查稅沒意義,因為贈與稅為贈與人申報 : 2.甲乙丙人是否會被查稅 端視國稅局需要 : 常見因其他事務被追查資金流向 而不小心查到逃稅..:X : 例債務行為,選舉事件(此例還可幫你查祖宗八代..:~~) : 二、純就稅務討論如下 : 贈與稅申報規定 請參照贈與稅法第20條與24條 : 一般都為贈與人申報 除非為第七條所列示之情況 則改由受贈人丁申報 : 但分為兩種狀況討論 1.贈與總額 2.四者的關係 : 1.如果甲乙丙三人分別贈與總額當年皆未超過法定贈與額(參照遺贈19與20) : a.四人皆無關係 那此贈與行為不課稅 : b.四人有關係 如未涉及資金多重移轉者 不用報稅 : 多重移轉解釋如下 此例金額過小但金融過大時可適用此討論 : 甲父 乙母 丙兄 丁弟 : 甲→乙 80 配偶相互贈與 不列入贈與總額 : 甲→丙 40 低於法定贈與總額 故免贈與稅 : 甲→丁 60 低於法定贈與總額 故免贈與稅 : 乙→丙 20 低於法定贈與總額 故免贈與稅 : 丙→丁 60 低於法定贈與總額 故免贈與稅 : 乙→丁 60 低於法定贈與總額 故免贈與稅 : 單向贈與移轉行為 四人皆未超過當年贈與總額 甲100 乙80 丙60 : 但將資金流向整理後 可視為甲對丁贈與180 : 國稅局可能會依此來課甲贈與稅 只端視法官採信與否 : 2.甲乙丙三人總贈與額如超過法定贈與額 則視個別處理 : ps.1.詳細條文內容請自行參照法規 : 2.有錯請指正 : 3.我故意把問題複雜化 只是方便理論探討...:X 謝謝您的回答^^ 不過真的好複雜~~~讓我有點霧沙沙@@ 那我可不可換個方法問一個簡單一點的問題?? 就是阿...一個人的戶頭在一年內有多少錢匯入以上 有可能會被國稅局注意??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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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定數 除非有特殊需求 不然政府不會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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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你的資金流向 因為太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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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52l0q1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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