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企業最低稅負制-掩耳盜鈴or鋸箭 租稅改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不忘初心)時間21年前 (2005/02/27 12: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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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 引述《hippotsai (不忘初心)》之銘言: : : 本文主張的改革方式是: 首先, 廢除現行 25%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 : 公司辦理每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 0%。 然後, : : 對公司未於隔年分配給股東的未分配盈餘課徵 40% 的未分配盈餘稅。 最後, : : 為避免這種方式不利公司以盈餘再進行投資, : 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於外資的影響如何? : 這樣會不會造成更多資金移到免稅天堂然後回台投資.. : 這樣只有20%....只是多了匯差的風險.. 在兩稅合一前, 不論子公司或分公司, 的確可以用假華僑真投資的方式減少個人股東的稅負. 不過當時的財政部長王建[火宣]使用一些有爭議性的手段, 逼使這些企業變回本國公司, 並且好像還有補稅. (這個情形是有跡可循的, 解釋函令彙編裡面還有好些解釋函 是在處理這類事情) 兩稅合一後, 只賸分公司有這個情形, 這個問題的解決之道是文章最後提到的 對個人全球來源所得課稅. 另一個可能的處理方式則是最近很熱門的關係企業轉撥計價查核, 不過這個方式終究無法畢其功於一役. (某國稅局局長曾說過: 海外控股公司根本是紙上虛設行號.) 另一個要檢討的問題則是, 要不要給分公 司享有促產升條例的租稅優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hippotsai 來自: 140.116.165.150 (03/1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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