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個人一時貿易與扣繳有何不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薰衣草味好聞ㄟ..)時間21年前 (2005/03/19 08: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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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b212 (sb212)》之銘言: : 請問公司對某甲(個人)進貨 : 那公司的立場是開個人一時貿易呢,還是扣繳憑單 : 除了執行業務外,哪些人些要做扣繳呢?像某些基金會是否需要開扣繳憑單 : 這些是稅務會計的範疇嗎? : 댊 正確做法是要用個人一時貿易,原因如下: 所謂進貨是公司向某甲以金錢換取貨物的所有權 而你說的執行業務或扣繳,多數情況是公司以金錢換取勞務提供之對價 兩者差別在會計帳上對於你到底買了什麼東西、該如何入帳的問題 如果真的是進貨,用扣繳的方式就沒有辦法作為進貨,帳上的存貨或原物料數量不會增加 另外,對國稅局來說; 如果公司正確的申報個人貿易,他可以掌握對某甲課稅的資料 如果某甲經常性出現個人一時貿易之盈餘,可能會要求他設立營利事業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4.195 ※ 編輯: carent 來自: 61.230.24.195 (03/19 08:30) ※ 編輯: carent 來自: 61.230.24.195 (03/19 08:30)
文章代碼(AID): #12Es_ix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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