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定要報在一起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跟狗一樣。)時間21年前 (2005/05/06 10:4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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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定要報在一起嗎? ■ 劉菁菁 結婚了,即使你很新潮,與另一半分床、分房睡,甚至是分居台灣南北,是個假日夫妻, 要申報綜所稅了,對不起,稅法規定你們夫妻非「稅」在一起,非共填一份綜所稅申報書 不可。 稅法是個老古板,規定只要是已婚,就必須與配偶合併申報綜所稅,已婚有關的報稅規定 ,不妨謹記在心: ──結婚當年度,還有機會選擇夫妻合併或是分開報稅 去年新婚或是去年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的人,今年辦理申報93年度綜所稅時,還 可選擇各自單獨報稅或合併報稅。 若兩人都只能採用標準扣除額,各自單獨報稅比較划算。但是,若有一方可扶養親屬不少 ,或是低所得一方可採用列舉扣除額,高所得一方僅能採標準扣除額,這時反而選擇合併 辦理結算申報,會比較划算。 特別是新婚夫妻,不妨利用母親節全家團聚時,將夫家、娘家親屬「掃」過一遍,協調將 那些親屬納入扶養範圍,方便節稅。 ──夫妻中,誰當納稅義務人,大有關係 夫妻合併申報綜所稅,誰當納稅義務人?老實說,當納稅義務人沒什麼好處,只有義務─ ─負責繳這筆稅款,如果這筆該繳的稅款未繳,國稅局將來追稅、執行欠稅或是限制出境 ,就找這位納稅義務人。衝著這點,若另一半不是個負責任的人,就別搶著當納稅義務人 了。 ──夫妻不同戶籍的申報原則 有的家庭,為了幫子女弄個好學區,夫妻分屬不同戶籍,夫妻不在同一戶籍,還是一樣要 合併申報綜所稅,若採身分證加戶口名簿戶號方式簡易上網報稅,要選以納稅義務人的戶 口名簿戶號為準,同樣的邏輯,這份申報書將來也是要郵寄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的稽 徵所。 ──家有大陸妻,報稅方式 申報兩個配偶?這不是擺明觸犯重婚罪?惟一的例外情況是,民國38年代來台老兵,在大 陸有配偶,來台後又結婚,若大陸配偶未再嫁娶,這時在配偶欄上,可以填大陸配偶、在 台配偶,共計兩個太太。但是在開放大陸探親之後,在台已有配偶,若在大陸又娶,別想 申報扶養兩個老婆,可是嚴重觸犯重婚罪。 【2005/05/06 民生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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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前幾天看"今晚那裡有問題"說可以分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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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在配偶欄上註明分居中,就可各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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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Ujiwi5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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