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個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好好過)時間21年前 (2005/05/12 14: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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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yyy ()》之銘言: : 1、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嗎?還是可以分開?是不是收入高的當開頭比較好? 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 不可以分開,除非是有特殊的狀態, 可以恰所屬的稅捐稽徵處或是國稅局詢問。 以前的報稅制度下是以薪資所得低的人當納稅義務人, 再把薪資所得高的那位的薪資所得拿出來分別計算, (只有薪資所得可以拿出來分別計算) 不過法令改了以後, 不論納稅義務人寫誰, 都可以把納稅義務人本人或是配偶的薪資所得拿出來單獨計算。 所以變成寫誰都沒有差別了。 : 2、實例:爸爸在大陸工作,媽媽沒有工作,哥哥去年在當兵, : 自己去年七月才開始工作(滿20了),那這樣該怎麼報? : 哥哥可以算在我的下面當我的扶養人口嗎?不知道當兵要不要報? : 那爸爸的部分呢?也要報嗎?可是怎麼拿到扣繳憑單阿? : 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小弟實在愚蠢,真的不知道。 小妹搞不清楚當兵有沒有薪資所得耶, 真抱歉。 不過一般來講扶養親屬已經滿20歲了 要證明沒有謀生能力才可以。 當兵的情況不如打電話去詢問稅捐稽徵處或是國稅局, 打電話過去通常她們都會很熱心的。 你父親的狀況我也不太懂, 網路上查到的.... 台灣所得稅目前採屬地主義, 根據屬地主義, 一般而言,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免課綜合所得稅, 但稅法中未對中華民國做一明確的定義, 所以另外規定: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免納所得稅, 但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稅 (因為「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而這所得包括薪資所得、投資所得、資本利得等。 至於實際上沒有扣繳憑單要如何申報, 還是打通電話去稅捐稽徵處或國稅局問問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8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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