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外留學繳的學費以扣稅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好好過)時間21年前 (2005/05/16 12:4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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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ward (弱雞男)》之銘言: : ※ 引述《gjfu (好好過)》之銘言: : : 可能可以扣底的有兩個部分, : : 第一是如果你已經年滿20歲了, : : 檢附你的學費證明可以證明你是在校生, : : 那你的父母親可以把你列為撫養親屬, : : 就有你個人免稅額7萬四千元可以扣。 : : 第二項是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 如果你讀於學歷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 : 之前搜尋關鍵字"學費"看到219篇 : 上面有說所得稅法是國內稅(or屬地主義) : 國外求學費用不得扣除耶!! : ◆ From: 220.138.237.154 : ※ 編輯: Haward 來自: 220.138.237.154 (05/16 00:40)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第五小目規定,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年得扣除二萬五千元, 係指納稅義務人申報合於同法條項第一款第二目規定, 且就讀於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之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子女 而言。 三、關於前開條文所稱「教育學費」,依教育部八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台(84)高○ 二五○五二號函略以所稱「教育學費」......指學生接受教育而按教育主管機關訂頒之收 費標準,於註冊時所繳交的一切費用,包括學費、雜費、學分學雜費、學分費、實習費、 宿舍費......等。準此,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於註冊時依教育主管機關訂頒之收費標準所繳 交之一切費用,均得於規定限額內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財政部84.6.21.台財稅第 八四一六二九九八一號函) 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80.163

140.119.80.163 05/16, , 1F
忘了說,重點在「國內、外」幾個字:)
140.119.80.163 05/16, 1F
文章代碼(AID): #12Y2Ous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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