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租賃收入之舉證費用的扣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曼)時間21年前 (2005/05/22 14: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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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isonpeng (豬仔妹)》之銘言: : 房屋出租 房貸利息支出不提報列舉扣除額.. : 那是否可在房租收入中,採取舉證費用而全部扣除 ?? : 這樣的算法,似乎比標準費率43%可扣除的還要多呢!! : 因去年誤算,而補了不少的稅..~^ ^~ 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選擇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 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扣除43%必要費用)來申報租賃所得; 當然也可以逐項舉證損耗及費用(包括折舊、維修費、房屋稅、購屋利息支出等) 列報,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 至於租屋的押金部分,應按照年息1%之利率計算租賃收入。 但房東若能確實證明該款項之用途,並已將運用所產生的所得申報, 就可不將這部分列入租金收入。 參考來源:http://egroup.idv.tw/enews/press/prnews0505121.htm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3.163

61.223.52.191 05/25, , 1F
之前都不知道這些訊息 還多虧了您的訊息 幫了我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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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a2Xhg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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