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稿費" 9B 的「必要成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曼)時間21年前 (2005/05/25 03: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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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a8529 (真夜浮屠)》之銘言: : 請問關於「稿費」的「必要成本」是指什麼? : 例如 A 是家庭主婦,因為要在家帶小孩,便以寫文章當副業, : 投稿到報社雜誌社.....一年下來稿費超過了十八萬。 : A 可以拿什麼東西來當作「必要成本」節稅? : 平時買的書籍?(當作參考資料) : 新電腦可以嗎?(寫稿用電腦) : 印表機墨水可以嗎?(寫完要印出來) : 甚至網路連線費用?(用網路投稿) : 要附什麼憑證?購買時的發票?A是個人沒有統一編號..... : 請板上各路高手指教,謝謝! ^^ 9B是針對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收入, 超過18萬,得就超過部分減除必要之成本費用。 如果是屬於自行出版的部分,可以就超過部分檢附成本和費用的憑證核實 減除或直接減除75%的成本費用,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其他不是自行出版(EX投稿)的部分,可以減除30%的成本費用以後,用剩下 的金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稿費所得的列舉費用成本的項目為何,個人亦無實務經驗...(稿費沒拿那麼多) :P *有查到網友提出買電腦、印表機、文具之類的, 只要發票開著作人的名字,就可以列為著作人為了賺取稿費所需的費用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6.90 ※ 編輯: ivysky 來自: 218.167.86.90 (05/25 03:50)
文章代碼(AID): #12au8M7z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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