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很困惑的贈與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跟狗一樣。)時間21年前 (2005/06/04 23: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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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de521 (hyde)》之銘言: : 是這樣子的 前一陣子我突然接到一通電話 : 是我在更早之前答應替他們作問卷調查的公司打來的 : 他們說我在他們在台中公園所舉辦的慈善活動中了三獎 新台幣90萬元整 : 然後說現在他們把錢放在香港某間銀行臨時帳戶裡 : 他們說我可以打電話去查 而且我也照做了 : 而那筆款項的確也是有的 : 但是問題來了 : 他們說我必須去繳納贈與稅 : 而那個經理跟我說了一堆 大概的意思就是說他們為了要向國稅局保證有這筆贈與 : 所以他們有委託律師在法院存放了一筆抵押金 : 而我也必須要負擔同樣對等的保證款項六萬多元 : 也說會有一份契約書可以傳真給我證明他們並不是欺騙行為 : 但是我後來越想越不對 : 那間公司的經理似乎很積極地想要把那筆獎金匯入我的戶頭裡 : (很不幸的 本人又因為無知所以之前就已經留給他自己的郵局帳號跟另一個銀行帳號) : 現在真的很擔心也很慌張 : 不知道會不會因為這樣被騙去當他們的人頭來報稅? : 萬一他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擅自將款項匯入我的戶頭那又該怎麼辦? : 我是不是一定就得要去繳納這筆贈與稅 : 而且是不是也有可能因為那筆保證款項的欠繳而吃上官司? : 希望板上的賢拜們能給我一個說明或者是建議 真的很謝謝各位 1.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不是受贈人。 2.法人不納贈與稅,這個故事裡面法人是贈與人,所以沒有人要繳贈與稅。 也就是整件事和贈與稅無關。 3.稅呢?這種情況要由受贈人納所得稅。 4.所得稅的繳納方式是由該公司先扣下一筆錢,一般來說是扣20%, 所以你應該拿到720000,然後等著明年五月報所得稅的時候報出這筆收入就沒事了。 也就是說,你沒拿到720000,就什麼事都不用作。 關於中獎的稅金,處理方法就是這樣,如果他堅持照他的方法, 請他告訴你是根據所得稅法或遺產贈與稅法哪一條。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03.169 ※ 編輯: smartlai 來自: 218.167.203.169 (06/05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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