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避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跟狗一樣。)時間20年前 (2005/07/12 14:55),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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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lll (dolll)》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如果父母有財產想移轉給子女 : 能否使用下面這個方法避稅 : 將不動產轉換成現金 : 然後把這筆現金埋在自家庭院土地裡 : 報警佯裝家裡遭竊 : 一年後讓子女在路上撿到錢(無主物之先占) : 這樣的話 : 國稅局會不會採信 : 而不予核課贈與稅 大家都很喜歡討論避稅:P 然後都會想出一些怪怪的方法,像是前陣子在PTT2的8A版引起爭議的亂倫避稅法。 其實主要還是看想要移轉什麼標的物吧, 如果不限定什麼財產的話,就每年給一百萬現金,這方法就很可實行又沒問題。 如果非要一次給一棟房子不可,那就直接用孩子名字貸款以及購屋, 贈與稅是可以扣掉"因贈與所附有的負擔", 所以房屋的價值減掉房貸金額才是要負擔贈與稅的稅基, 這樣一來,金額應該已經降低到某種程度了,也有可能是零喔。 幫孩子還貸款的話,注意每年不要超過100萬就好。 至於已經有房子,房子也沒附貸款,又很想給小孩。 那就比較難搞了。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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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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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問一下ptt2的8a版是哪一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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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名就是aaaaaaaa 通常是熱門看板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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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賣給小孩 然後用小孩名字貸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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