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關競賽獎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全身而退王)時間20年前 (2005/08/24 18: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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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topoison (愛打棒球的培忠ballball)》之銘言: : 1.如果領取人(我)單筆領取13333以上(所以會先被扣繳),假設就是單筆全領50萬 : 如此會被扣7.5萬的稅金,我實拿42.5萬 : 之後年度報稅時,狀況是以下哪個呢? : 這筆錢會算進我年度所得裡面,所以會影響級距 : 假設我之前所得淨額10萬,所適用級距為6%,加入這筆50萬的所得 : 級距就會變成13%,所以我要繳的稅金為 : 370,000×6%+230,000×13% =52,100 : 但是我已經先繳了75,000,所以可以辦理退稅!? 是的。到上述這一行為止說法是正確的。 : 還是這筆獎金是跟所得稅分開報的? : 所以我的所得稅為100,000×6% =6,000 : 獎金部分就是之前先預繳的75,000 : 所以我今年繳了81,000的稅,而不是上面的52,100 所以這一段就是不對的。 : 2.如果我找了50個人頭領取(假設可以的話),一人10000,這樣就不會先被扣繳 : 而我在年度報稅時,狀況又是如何呢? : 這筆錢會算進我年度所得裡面,所以會影響級距 : 假設我之前所得淨額10萬,所適用級距為6%,加入這筆1萬的所得 : 要繳的稅金為 110,000×6% =6,600 同上,到這一行為止是對的。(假設你的假設可以的話) : 還是獎金不會算到個人所得,要分開報 : 所得稅 100,000×6% =6,000 : 獎金稅 10,000×15% =1,500 : 一共是7,500 同上,這一段就是錯誤的。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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