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桃笑李妍)時間20年前 (2005/09/09 14: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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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p354u4 ()》之銘言: : 甲出售房屋一棟(不包含土地)售價200萬元 : 成本100萬元,設買時物價指數由100%增加為 : 200%,該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為多少?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不是用物價指數算 如果你的買賣有賺錢,逕行核定標準是是用公契上的核定契價乘上稅率 而稅率是根據直轄市、省轄市、縣轄市、鄉鎮不同標準核定 若虧損的話附上買賣契約還有資金流向證明就可以免繳財產交易所得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5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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