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安親班之打工/正職...報稅的疑問?
※ 引述《qazplo (我不像~連勝文~啦)》之銘言:
: : 正職或兼職的認定,不應該是以薪水或上班時數吧
: : 就算妳是兼職,老板申報妳的所得(要照實)也是正確的
: : 我以前做過行銷公司的工讀生
: : 才二天的街頭派樣
: : 隔年一樣會收到1600多元的繳憑單,而且已經預扣 10%了
: ^^^^^^^^^^^^^^^^^^^^^^^^^^^^^^^^^^^^^^^^^^^^^^^^^^
: 那是可能被坑了吧 國稅局有規定那種稅金雖然是10%
: 可是稅金不超過2000 是免於扣繳的
: 也就是說你打工一個月超過20000才會扣到稅
不是的
國稅局規定的:1.應扣繳稅額<$2,000者,不預先扣繳
寫的是"不"....而不是"不得"
申報單位"可"預扣,也"可"不預扣
這並沒有違法
有些大公司的會計帳做得較嚴格(或採齊頭式平等)
只要有給付佣金
都會預扣10%(超過一定金額還會扣更多)
像我之前做過兼職的安泰保險業務員
有時佣金也是只有一千多元
但我仍會被預扣10%的所得稅
總之,隔年報稅時認列就行了
: : 只是以前都笨笨的,不曉得去退稅
: : 不過有一點,如果老板認定妳是正職人員
: : 應該可以要求他幫你加入勞健保喔!!
: : 還有,老闆屆時申報了多少薪資應該要和你所拿到的相符
: : 要注意有些老闆會虛報員工薪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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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的說我是春天的長江..."會泛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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