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分離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ireball0628)時間20年前 (2005/10/05 23:3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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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cdDvd (無)》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分離課稅是什麼意思呢? : 還有該如使用分離課稅來節稅? 就我上過CFP模組五的課程中所分類的架構 所得稅可分為綜所稅與營所稅,以下就綜所稅來說明就源扣繳的意義 『綜合所得稅』的完稅方式有以下三種: 1. 結算申報: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採用之 2. 就源扣繳:居住者與非居住者採用之,例外為給居住者的股利(兩稅合一)、 所得稅法14條中的第六類及第七類所得。 3. 申報繳稅:根據所得稅法88條所立的『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也就是說就源扣繳對於居住者而言,僅為暫時性之納稅,並於年度終了後辦理 所得之結算申報,在結算申報時扣繳之稅款可抵繳結算之應納稅額。但對於 非居住者而言僅有就源扣繳,而無結算申報。 回複trustme推文中的問題,所謂分離課稅,是指將某部分所得排除於每年合併 申報的所得總額之外,單獨以一定稅率課徵所得稅。分離課稅大多以就所得來源 扣繳方式課稅,也就是在所得發生時,由所得的給付人依一定的稅率預先扣下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在稅額扣繳後,不必在年度終了時將這筆收入併入綜合所得額中申報。ꔊ目前適用分離課稅的所得有短票利息所得、政府舉辦之中獎獎金等等。 因此即可如上一篇ivysky板主的說明,利用納稅義務人之邊際稅率高於分離課稅 之稅率之差,而產生節稅的效果。 如果對於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有興趣的可以上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查詢相關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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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意思是: 分離課稅的稅款繳納方式只有就源扣繳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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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對於該當分離課稅的所得, 其完稅方式就是就源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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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居住者的層次 正是如您所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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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非居住所得並非分離課稅, 而是在稽徵作業的考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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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其所得類別, 適用不同之稅率, 而就源扣繳, 使之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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