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繳了遺產稅後,要不要繳土地增值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ireball0628)時間20年前 (2005/10/24 19: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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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way (loway)》之銘言: : 有一個朋友的問題, : 他父親的土地在民國七十二年繼承的, : 共有建地約1500平方公尺及農地6分 : 幾年前想要用每年100萬免稅的方式 : 將部份土地(建地)贈與兒子(朋友), : 結果35平方公尺的地,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約三萬元 : 卻繳了約60萬的土地增值稅, : 實在吃不消 ^^^^^^^^^^^^^^^^^^^^^^^^^^^^ 嗯嗯~~以你這CASE來說 35平方公尺建地土增稅現值申報為NT 1,050,000元 你朋友應該是在民國92年以前未修改土增稅稅率時移轉的吧! 因為土地漲價倍數超過兩倍以上 被課以最高稅率60% 所以才會被徵到約六十萬 其後曾經一度土增稅減半 於今年(94年)2月土增稅修法生效 土地漲價倍數在兩倍以上者已修改為40% 不過都仍是一筆昂貴的土增稅費用! : 等於就是向政府買地一樣 : 這些地都是全家大小一起努力工作得來的。 : 請問有什麼好的方式可以節稅 : 另外萬一要繳遺產稅,辦理登記時要不要再繳增值稅 ^^^^^^^^^^^^^^^^^^^^^^^^^^^^^^^^^^^^^^^^^^^^^^^^^ : 還是可以扣除 沒錯!! 如果將此建地留作日後遺產 依土地稅法第28條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雖可免徵土地增稅 但卻也面臨龐大遺產稅的困擾呀!! 幫你粗略估算一下: 1500平方公尺 每平方公尺30,000元 光此建地的遺產現值即高達NT 45,000,000元 農地六分如做農業使用則可扣除 免徵遺產稅(但注意要列管五年) 假設無其他遺產 朋友父親的個人免稅額700萬 配偶扣除額400萬 子女扣除額每人40萬(未滿20加扣) 遺產淨額仍高達3000萬以上(適用遺產稅率33%) 也要繳一大筆遺產稅呀!! 我想....這也是有錢人的煩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67.22
文章代碼(AID): #13NC5So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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