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戶籍與地價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時間20年前 (2005/11/26 12: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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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iliou (awesome)》之銘言: : 前一陣子收到地價稅單, (我也不清楚是哪一個房子,是媽媽用我的名字登記的), : 稅地種類:一般土地(台北市中山段一小段)。稅額約是三萬多元。 : 就在前幾天,我把戶籍轉來台北市,戶籍所在與該稅地不同, : 可是我聽說,把戶籍轉來台北市,就可以少交一些地價稅,要去國稅局申請.. : 這點我不是很懂... : 有人瞭解這方面的機制,根據xxx法? 我可以去查。 地價稅的自用住宅應該是要去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申請,而不是國稅局。 也不一定要把你的戶籍遷入,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有遷入就可以。 你可以查閱土地稅法第9、17條關於自用住宅的規定, 或者去稅捐處拿一份申請書來看,申請書上應該都有詳細的說明。 -- 我的網路日誌 http://www.wretch.cc/blog/yingzi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8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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