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報稅日期的訂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Arens)時間20年前 (2006/01/13 21: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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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ggily (愛上雪國的貓女)》之銘言: : ※ 引述《xichi (阿智)》之銘言: : : 所得稅是5月1-31日 : : 其他各有各的報稅期間 : : 但是這是怎麼排出來的呢? : : 有什麼特殊用意嗎? : : 還是只是隨便排排而已? : 呵呵 當然不是隨便排排的囉。 : 按租稅原理而言,亞當斯密曾提出租稅的課徵原則應「公平、確實、便利、節約」, : 其中便利即指租稅的課徵時間點,必須要在稅收容易認定、人民方便繳納的時期, : 以免徒增政府與人民的困擾與紛爭。 :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田賦的課徵是選定在收成時徵收。 : 以所得稅而言,過去個人所得稅,即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在2-3月, : 但公司所得稅,即營利事業所得稅在5/1-5/31, : 所以後來就把這兩個改為一樣的時間,以便徵納進行。 原本的申報期間,營所及綜所都是3月,稅簽案件可以延到5月31日 應該是一月底公司申報完扣繳憑單後,二月寄出,三月就可以申報 後來印象中好像是為了推行網路申報及下載自己的所得資料,就將 申報期間改為5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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