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緊急狀況,請教各位大大。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喬 治)時間20年前 (2006/03/01 20: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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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eraining (自強不息)》之銘言: : 因為一直以來家中都只要靠爸爸一個人的微薄薪水(四萬多)養家活口。 : 所以根據父母的資料,扣掉我、妹妹與還未過世時的奶奶,所以一直沒繳過稅。 : 不過今年問題來了,雖然我父親早已經沒有工作,家中也無人有工作。 : 不過我與妹妹現在皆在就讀博士班,運氣也不錯的指導教授也給了不少的國科會薪資 : 再加上妹妹與我當初都有幫人掛名,所以似乎去年累積了不少『所得』。 : 剛剛翻了一下舊文,發現似乎這個就需要報稅了!? : 那想請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報稅才划算呢? : 還有國科會方面去年的薪資總額扣繳憑單一直沒有下來?到底出了啥問題呢? : 還是說這部分可列入獎學金根本不用繳稅? : 還有系上發給的研究生獎助學金需要報稅嗎?(一個月都有個固定金額) : 我父親或我單獨一個人報全家的稅? : 還是我跟妹妹分開報?在一個人領養一個? : 還是...... : 在此感覺各位大大的回應,小妹我先說聲謝謝了。 : PS.家中還有一個從小到大一直住在一起的表弟(媽媽弟弟的兒子),不過戶口沒報在 : 同一個戶口名簿,假如需要報稅的話,這個可以列入撫養嗎? 假設妳跟妹妹總和的所得有將近50萬,可在申報季時到各地國稅局(不限戶籍地) 查調所得清單,清單內大部份94年度扣繳單位(ex國科會)申報扣免繳的所得都會show出來 此時由妳的父親申報較為有利(可多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000),然後扶養妳跟妳妹 妹中所得較高者(假設是妳),並扶養妳的表弟(由舅扶養姪子,國稅局較易認可,但需附ꔊ 姑姑同意的切結書,ex生活困難....的理由,身份證正反影本,且姑及姑丈不能是免稅所 得者如軍、教),此時粗估免稅額74000*3+教扣25000+標扣44000(或妳及父親之保費等列舉 總和 > 44000 →擇大)+薪扣核實扣除(最高可扣75000)=即有366,000元,此數字以下雖 免稅,但還是要記得申報。 另妳妹(假設所得較低)基本為74000+一般扣除額44000+薪扣最高75000=即有193,000此數 字以下免稅。 另需注意1.教扣25,000以直尊扶養直卑為限可申報,2.扶養妳表弟非直系,無法申報保 費,3.妳表弟如年滿20歲需為在學方可申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6.89
文章代碼(AID): #141PV3lY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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