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SOHO怎麼爭取權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Quembel)時間20年前 (2006/03/07 14: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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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如果去年我買了台筆記型電腦,能計算為業務所需的支出嗎? : 如果你僅有此一筆薪資收入(12萬+1300),對你反而是有利的, : 按一般執行業務未設置記帳而以標準費用列扣為21~75%之間, : 而以30%為最多,您的行業似乎即在21~30%之間吧!? : 但此薪資收入121300元,卻可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元(相當於61.8%的可扣費用). : (以上參考來源:93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費用標準 : http://www.ntak.gov.tw/CmsFile/2005115155828265.doc , : sorry,能否請教90網頁設計的標準費用為多少? 一時不知怎麼查? 20%嗎?) : 至於您其他的執行業務所得列扣費用,若您的單據都有保留, : 且實際發生費用超過標準費用率的話,當然就用列舉的較有利, : 您先核計看看再說. 謝謝您的回答。 我還有其他的網頁設計收入和稿費收入,稿費為五萬七,所以應該不用扣稅 不過單以網頁設計的話,其他公司都是開9A,再以"90其他"把"其他"寫明為"網頁設計" ,所以應該是90,但如果開92程式設計的話應該是20%? 後來打去國稅局問,有人說網頁設計不等於程式設計,所以不能開92程式設計師, 可是網頁設計也有程式語法的設計,結果轉來轉去就把我電話掛掉,再也打不進去 真是被公家機關氣死>< 不能開92程式設計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3.3
文章代碼(AID): #143IiJE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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