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資型保單之身故理賠金課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短尾 )時間20年前 (2006/05/01 23:45),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保險業務員宣稱投資型保單可以完全免遺產稅 但我卻不這麼認為 其原因如下: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不用課徵遺產稅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以上 不知道我的見解是否正確? 又 不知有無實際案例可供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60.136

05/02 00:17, , 1F
同意
05/02 00:17, 1F
文章代碼(AID): #14LYpyXi (tax)
文章代碼(AID): #14LYpyXi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