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資型保單之身故理賠金課稅問題
保險業務員宣稱投資型保單可以完全免遺產稅
但我卻不這麼認為 其原因如下: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不用課徵遺產稅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以上 不知道我的見解是否正確?
又 不知有無實際案例可供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60.136
推
05/02 00:17, , 1F
05/02 00:1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
26
69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