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列舉扣除額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gpo)時間20年前 (2006/05/16 23:12),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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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 我自己的保險 有24000 去年老婆生產費用是11000 生完我幫兒子投保24000 以上是我出的費用 老婆可以減的只有保險24000 我的問題是 我們夫妻申報 可不可以 我用列舉的 扣除額 老婆用 標準呢 以上24000x2+11000=79000 (我的列舉)+老婆的標準44000=123000 可以這樣嗎? 但我在程式中只看到兩人都要用列舉的或兩人都用標準的 是這樣嗎?我的方法不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9.71

05/16 23:38, , 1F
不行喔~
05/16 23:38, 1F

05/17 00:02, , 2F
其實現在標準扣除額夫妻有兩倍了,合併申報一起算即可.
05/17 00:02, 2F

05/17 00:04, , 3F
看是否有租屋或房貸利息支出可列舉了吧~ 其他醫療費用也可.
05/17 00:04, 3F

05/17 00:25, , 4F
ivysky大,所以我這樣算法不行喔,可是不是可以算最有利的嗎?
05/17 00:25, 4F

05/17 13:55, , 5F
列舉跟標準只能擇一使用 除非你們去年結婚 才能分開申報
05/17 13:55, 5F
文章代碼(AID): #14QUlUQk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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