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列舉扣除額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趴趴熊)時間20年前 (2006/05/17 01: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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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po (gpo)》之銘言: : 各位好 : 想請問一下 : 我自己的保險 有24000 去年老婆生產費用是11000 生完我幫兒子投保24000 : 以上是我出的費用 : 老婆可以減的只有保險24000 : 我的問題是 我們夫妻申報 : 可不可以 我用列舉的 扣除額 老婆用 標準呢 : 以上24000x2+11000=79000 (我的列舉)+老婆的標準44000=123000 : 可以這樣嗎? 但我在程式中只看到兩人都要用列舉的或兩人都用標準的 : 是這樣嗎?我的方法不行嗎? 列舉跟標準只能擇一使用 不能又列舉又標準 今年度的標準扣除額,單身是44,000,夫妻的額度也修正為88,000 如果你用列舉,假如三人保險費都有達到24,000,外加醫療費用11,000 也只有83,000,除非你還有其他捐贈,醫療支出,或是自用購屋貸款利息大於5,000 否則用標準會比較有利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8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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