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列舉扣除額的問題
※ 引述《gpo (gpo)》之銘言:
: 各位好
: 想請問一下
: 我自己的保險 有24000 去年老婆生產費用是11000 生完我幫兒子投保24000
: 以上是我出的費用
: 老婆可以減的只有保險24000
: 我的問題是 我們夫妻申報
: 可不可以 我用列舉的 扣除額 老婆用 標準呢
: 以上24000x2+11000=79000 (我的列舉)+老婆的標準44000=123000
: 可以這樣嗎? 但我在程式中只看到兩人都要用列舉的或兩人都用標準的
: 是這樣嗎?我的方法不行嗎?
列舉跟標準只能擇一使用 不能又列舉又標準
今年度的標準扣除額,單身是44,000,夫妻的額度也修正為88,000
如果你用列舉,假如三人保險費都有達到24,000,外加醫療費用11,000
也只有83,000,除非你還有其他捐贈,醫療支出,或是自用購屋貸款利息大於5,000
否則用標準會比較有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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