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健保費納入所得稅扣除 沒有上限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純屬意外)時間20年前 (2006/05/26 17:40),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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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全民健保保險費納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中, 而且沒有上限規定,也就是民眾的健保費都可以列為減稅範圍;在法案過關後,明年民眾 報稅就可以適用. (賴正翔報導) 根據現行法條,民眾報稅時,如果採取列舉扣除額,保險費的扣除額,每人只有二萬四千 元的上限;不過,立委認為,如果一般性的保險可以列入扣除範圍,為什麼強制性的全民 健保不能列入,因此,提案修法,經過委員會審查後,達成共識,並完成修法;根據修法 過關的法條內容,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依舊維持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人身、 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每人每年兩萬四千元上限,不過新納入的全民健保 保費,每人每年申報時將不受金額限制;也就是民眾每年所繳交的健保費,都可以列為減 稅範圍. 根據財政部的估計,在法案過關,正式實施後,國庫將短收數十億元;以一個每月負擔全 民健保費三千元的單身、無受扶養親屬納稅人為例,全年三點六萬元健保費,選擇採列舉 扣除額報稅時,若適用稅率為百分之十三,全民健保的三點六萬元支出可以節稅四千六百 八十元.全案預計明年報稅時,民眾就可以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29.128

05/26 17:43, , 1F
這樣感覺比較合理啦
05/26 17:43, 1F

05/26 21:39, , 2F
更合理的作法應該是把勞健保這種強制保險的保費放在特別扣
05/26 21:39, 2F

05/26 21:40, , 3F
除額, 而不是列舉扣除無上限
05/26 21:40, 3F

05/26 22:37, , 4F
對呀 放在列舉扣除額中根本沒啥用
05/26 22:37, 4F

05/27 09:14, , 5F
所以這條款是給有錢人用的..一般老百姓看得到吃不到
05/27 09:14, 5F
文章代碼(AID): #14Tiq3sM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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