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健保費納入所得稅扣除 沒有上限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桐花雨~*)時間20年前 (2006/05/26 21:5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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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與大家討論一下變動部分 原稅法 ---- 健保費應該本來就可以列於[列舉扣除額]中的"保險費"項目中 然後可享每人24,000元額度扣除 另外 每次去看健保門診等掛號費用...例如150元部份 這可以列於[列舉扣除額]的"醫藥與生育支出"項目中加以扣除 並且沒有上限 ---- 以上我對於舊法規的認識請大家指教 另外關於健保費的新法規 我的理解 ----- 每年支出之健保費用可列於[列舉扣除額]中的"保險費"項目中 然後可享無上限額度的扣除 不受限於每人24000額度 但是 在實例操作下 若是個人除了健保費用外 無[列舉扣除額]中的各種項目金額可茲扣除 那麼 除非健保費用每年超過個人[標準扣除額]44000元以上 選用[列舉扣除額]的"保險費"項目申報 才有省稅之實義吧?! ******************** 若有錯誤,希望大家能指出來喔...^_^ ※ 引述《tsaibin (純屬意外)》之銘言: : 【中廣新聞網 】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全民健保保險費納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中, : 而且沒有上限規定,也就是民眾的健保費都可以列為減稅範圍;在法案過關後,明年民眾 : 報稅就可以適用. : (賴正翔報導) : 根據現行法條,民眾報稅時,如果採取列舉扣除額,保險費的扣除額,每人只有二萬四千 : 元的上限;不過,立委認為,如果一般性的保險可以列入扣除範圍,為什麼強制性的全民 : 健保不能列入,因此,提案修法,經過委員會審查後,達成共識,並完成修法;根據修法 : 過關的法條內容,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依舊維持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人身、 : 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每人每年兩萬四千元上限,不過新納入的全民健保 : 保費,每人每年申報時將不受金額限制;也就是民眾每年所繳交的健保費,都可以列為減 : 稅範圍. : 根據財政部的估計,在法案過關,正式實施後,國庫將短收數十億元;以一個每月負擔全 : 民健保費三千元的單身、無受扶養親屬納稅人為例,全年三點六萬元健保費,選擇採列舉 : 扣除額報稅時,若適用稅率為百分之十三,全民健保的三點六萬元支出可以節稅四千六百 : 八十元.全案預計明年報稅時,民眾就可以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57.38

05/26 22:16, , 1F
應該是這樣沒錯
05/26 22:16, 1F
文章代碼(AID): #14TmZ76N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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