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個人綜合所得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M600)時間19年前 (2006/08/31 20: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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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在92年度有掛了二家美髮業的營利事業登記証負責人 而每三個月一次的核定課稅從剛開業的6500元,我一直不斷的去申請 下降到現在的3800元,但還是過高!景氣真的不是很好,應該說很差 平均起來的獲利根本不是國稅局人員可以想像的差! 所以一直以來因為收入並未達到課稅標準,所以我並無參與報稅 而也都一直沒有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直到前一個月 收到了93年度的補稅通知單!上面載明我因為掛名2家店的登記証 而判定我的收入是以他們的核定課稅來計算,一年下來有20多萬的收入 而國稅局也直接幫我計算我要補的稅共近1萬元(沒有什麼扣除額,扶養,保險...通通沒有) 想請問像這樣子,有其他的解決方式嗎?我問過國稅局, 他說之前已繳的核定課稅己成認定的事實,就是因為我認同我的稅額 所以我才會去繳,那既然己繳就無法改變這個事實!因此他認定我的收入就是這樣子! 我實在沒辦法繳那麼多的錢進國庫! 那94年度的我也沒申報,請問可以補申報嗎? 感謝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9.78
文章代碼(AID): #14zjRCw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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