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討論]馬英九的特支費 所得稅法的解釋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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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er0511 (死老百姓) 看板: politics
標題: [討論] 馬英九的特支費..可以列入薪支所得..
時間: Tue Nov 7 23:35:55 2006
大家可以多用用以下網站
http://law.moj.gov.tw/
很多法律條文在這裡都查得到
而且一定是最新最正確的...
法務部的網站還有錯那就完啦
剛剛有網友說馬英九的特支費列入薪支所得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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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所得稅法第五條如下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五 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
金及房租津貼。公營機構服務人員所領單一薪俸中,包括相當於實物
配給及房租津貼部分。
++++++++++++++++++++++++++++++++++++++++++
所以囉..在所得稅法中.如果編給你的特支費沒有用完列入個人所得是不違法的
而且不用交所得稅......雖然很幹.但這是事實.拿到錢稅金還不用交
這是明文規定的白紙黑字寫上去的
希望如果有人CALL IN進去鬼話新聞..
可以告訴他們這件事...
並要求那些...律師們回家多看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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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57.120.90
推
11/07 23:50,
11/0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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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可以這樣解釋嗎?
我認為 所得稅法中的特支費是指下屬收到長官的特支費
而不是首長基於職權所獲得的特支費
請問各位 對此的見解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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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8.9
※ 編輯: kevinjl 來自: 220.134.48.9 (11/0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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