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兩稅合一,分離課稅,贈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時間19年前 (2006/11/11 00:3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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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外國公司在我國設立之分公司 獨資 合夥組資 因不適用兩稅合一制度 故無須設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 請問這句話是對的嗎? 如是對的 是直接適用所得稅法第66-1條這樣嗎? 二 計算未分配盈餘時 短期票券利息所得雖分離課稅 但亦屬課稅所得之一部分 故在計算未分配盈餘時不必計入 ==> 這句話應該不對吧 錯在短票所得還是要計入 對嗎!? 三 兩稅合一下 個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或設立投資公司持有 在稅負上有何差異?何種情況下設立投資公司比較有利? ==> 煩請解答一下!? 四 某甲於95年1/10送其兒子現金70萬 4/1送其妻子現金100萬 8/20送其外婆50萬 某甲應於何時辦理贈與稅申報? ==> 配偶間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所以應於9/20前申報 金額是70+50-111 這樣對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40.152

11/11 00:51, , 1F
ㄜ...我不知道為何有些字體變成綠色...抱歉!!
11/11 00:51, 1F
文章代碼(AID): #15LAj6V8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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