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 列舉扣除額 醫療 保險費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無)時間19年前 (2007/02/21 19:5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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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ifftsai ()》之銘言: : 剛剛有看了一下精華區 發現一個地方不太懂 : 假設我撫養了父母 所以一共是我加父母三個人 : 但是標準扣除額是以家庭為單位 所以還是只能報44000元 : 假設列舉扣除額大於44000就應該用列舉扣除額來報比較好 : 問題就是 列舉扣除額的項目 像是保險 醫療費用 : 是否為本人 或是受撫養的父母兩人的花費都可以略舉報銷呢??? : 保險比較複雜一點 聽說有上限 24000?? 所以說三人的保費也是用這24000限制摟? : 醫療費用是否可以無上限的報銷?? 如果你不用列舉的,三個人合起來就是44000, 如果要分開列舉,保險每個人可以有24000的額度,所以三個人最多合起來是72000, 醫療部分也是各自都可以列舉申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7.174

02/21 23:59, , 1F
謝謝~`
02/21 23:5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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