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 列舉扣除額 醫療 保險費

看板tax (稅板)作者 (nick)時間19年前 (2007/05/16 21: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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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我還有不清楚的地方,煩請指教 針對以前的討論,我得到以下的結論,請幫幫我修正觀念 1. 只要在同"一個申報戶",納稅義務人即可申報戶裡面的所有保單,但有例外! 我先以納稅義務人A、被扶養人B、路人C,作以下的情況討論, 情況一 在保單甲中,A為"要保人",B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 50000 = 10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情況二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B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申報24000) 人身保險-B = 50000(申報24000) 一共可申報48000 情況三 在保單甲中,A為"要保人",C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情況四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C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情況五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人身保險-B = 50000 一共可申報48000 情況六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C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B = 5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謝謝!! ※ 引述《btcocomo (bt)》之銘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以保險收據上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記載為準, : :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才符合列扣原則. : : 舉例: : : 父親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是您,您申報扶養父親,則可列扣此筆保費. : : 您是被保險人,要保人是您父親,您申報扶養父親,也可列扣此筆保費. : : 父親為被保險人,但要保人是外婆或其他兄弟姐妹,您申報扶養父親, : : 且即使是您支付保費,但仍不可列扣此保費. : 不好意思 那請問一下 : 如果 我扶養我爸 : 可是我爸的保單的要保人 是我媽 : 這樣我還可以列舉 我爸的保費嗎??? : 謝謝你 ^^ : 對了!! 我爸的健保費 我也可以列舉吧??? : : 以上有誤請指正,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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