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 列舉扣除額 醫療 保險費
針對這個問題,我還有不清楚的地方,煩請指教
針對以前的討論,我得到以下的結論,請幫幫我修正觀念
1. 只要在同"一個申報戶",納稅義務人即可申報戶裡面的所有保單,但有例外!
我先以納稅義務人A、被扶養人B、路人C,作以下的情況討論,
情況一
在保單甲中,A為"要保人",B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 50000 = 10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情況二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B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申報24000)
人身保險-B = 50000(申報24000)
一共可申報48000
情況三
在保單甲中,A為"要保人",C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情況四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C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情況五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A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A = 50000
人身保險-B = 50000
一共可申報48000
情況六
在保單甲中,B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在保單乙中,C為"要保人",A為被保險人,保額50000
則報稅系統可以例舉 人身保險-B = 50000
一共可申報24000
謝謝!!
※ 引述《btcocomo (bt)》之銘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以保險收據上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記載為準,
: :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才符合列扣原則.
: : 舉例:
: : 父親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是您,您申報扶養父親,則可列扣此筆保費.
: : 您是被保險人,要保人是您父親,您申報扶養父親,也可列扣此筆保費.
: : 父親為被保險人,但要保人是外婆或其他兄弟姐妹,您申報扶養父親,
: : 且即使是您支付保費,但仍不可列扣此保費.
: 不好意思 那請問一下
: 如果 我扶養我爸
: 可是我爸的保單的要保人 是我媽
: 這樣我還可以列舉 我爸的保費嗎???
: 謝謝你 ^^
: 對了!! 我爸的健保費 我也可以列舉吧???
: : 以上有誤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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